• 索 引 号: SM06133-1100-2025-00015
  • 备注/文号: 曹政〔2025〕48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03
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曹坊镇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的通知
曹政〔2025〕48号
来源: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09-08 17:20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曹坊镇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曹坊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曹坊镇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

(火险隐患除治)

 

推行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有效排除火险隐患,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充分利用森林火险等级低的有利天气条件,组织群众有计划烧除林缘、田间等地可燃物,排除火险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推行“计划烧除”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生产性用火和森林防火之间的矛盾,引导群众有序用火,在满足群众生产需求的同时,维护林区安定稳定。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变野外火源管理方式方法做到疏堵结合管理与服务结合,积极组织和指导群众开展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做到有计划用火排除火险隐患。

三、遵循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调查掌握辖区内烧稻草、田畔草、烧灰积肥等田间作业的习惯,对长期以来没有烧田畔草习惯的村、组不强行推广“计划烧除”的做法,但其他野外用火应纳入统一管理。

2.尊重民意,服务群众。坚持做到方便群众,简化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在非火险期间,由用火农户提出申请,责任区护林员或林业员实地察看,报村委会审批,农户及责任区护林员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点火,具体点燃时间由村委会和用火农户共同协商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安排决定在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审批。

3.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各村烧除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人员带好工具,做好防护措施现场看护,确保野外生产性用火安全。

四、主要做法

野外用火实行疏堵结合的管理办法,山脚、林缘(50米范围内)必须开展“计划烧除”,具体做法是:在低火险期,以“疏”为主,根据农事活动需要,引导农民有计划、有组织的烧除田畔草和林缘杂草,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在高火险期以“堵”为主,及时发布禁火令,加大护林巡查力度,禁止和查处野外违章用火。

五、具体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向广大群众说明“计划烧除”的意义,取得群众支持。

2.开展调查摸底。摸底各农户用火意愿的田头地块,对地类、地点、面积、片数、户主通讯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3.做好前期准备。村委会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合理安排烧除时间、人员组合等组织培训让烧除人员掌握“计划烧除”由高往低、由上往下、逆风先点烧出隔离带的方法和技巧。同时,相关农户应准备好扑火工具,村级扑火队伍应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跑火能迅速扑灭,防止酿成火灾。

4.认真组织用火。用火必须事先经过村委会批准并向镇森灭火指挥部报备,村委会批准时必须对用火防护措施、人员组织、扑火准备、通讯联络、天气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核实。“计划烧除”的关键在于多人在场,每个用火点人数不低于5人,并指定负责人集中相关人员,统一指挥用火,准备不足和高火险天气不得批准用火。

5.注意火场清理。“计划烧除”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对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确认彻底清除余火后方可撤离人员。

六、检查指导

各村要配合林业部门对“计划烧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疏通各个环节,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未能按规定抓好落实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审批用火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不按规定审批擅自在野外违章用火的人员给予坚决查处;对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总结经验

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排除火险隐患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一项主要举措各村要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不断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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