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8-11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 宁林〔2025〕26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3
林业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春耕生产、民俗祭祀、踏青旅游等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5年第5号禁火令的通知》(宁政规〔2025〕7号)和《宁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宁森防办〔2025〕6号) 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形势。林业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对今年1月以来发生的森林火情复盘分析,查找短板和不足。宁化国有林场、县属国有林场、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守、责有人担,确保平稳度过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
二、持续深入宣传,落实重点盯防。林业各场、站、保护区要根据《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2025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林〔2025〕24号)要求,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及文明祭扫倡议书,安排无人机空中宣传,利用智能语音宣传杆对进山入林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等措施,扎实开展防火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在禁火令期间(4月3日-4月6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同时着重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宣传教育,配合乡(镇)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立卡哨,在特殊时段实施专人盯防,切实解决宣传盲区,确保宣传到户、发动到人。
三、抓实有效巡护,严管野外用火。林业各单位要根据《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加强高火险期间森林防火巡护工作的通知》(宁林〔2025〕21号)要求,督促全体护林员在岗在位,盯紧守牢重要进山路口及火情多发区域,特别对坟头、墓地、农林交错地、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同时,各林业站要协助当地综合执法大队、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联动,对违规用火行为依法处置到位。
四、强化应急准备,确保处置高效。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期间实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对卫星监测热点要及时核查并反馈,并加强形势研判,科学有效应对。要组织好人员对风力灭火机、油锯及“以水灭火”设备等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宁化国有林场、县属国有林场要做好点验准备,一旦发现火情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早期火处置,坚决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宁化县林业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