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7-1100-2024-00032
- 备注/文号: 翠党政办〔2024〕4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20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集中,人流物流增大,用火用电用气频繁,历来是火灾高发期,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火灾、江西新余“1·24”火灾、福州晋安“12·2”等事故教训,压实各级各方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明消安委〔2024〕6号)《宁化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宁消安委〔2024〕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24年全镇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翠江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全镇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我镇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风险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打通“生命通道”等重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要时段和重要活动,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庆、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持续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紧盯重点环节,化解火灾风险
一是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翠江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翠党政办〔2024〕15号)要求,对照时间节点赶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产品质量抽查频次和力度,与镇消防所一同对销售门店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登记上账,督促整改、复查销账,落实闭环管理,要多举措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计划、分步骤优先置换一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加大社会面宣传,引导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有效消除存量问题。翠江派出所要加强登记管理,对11月1日以后销售的不具有3C证书认证的车辆将不予办理,严禁违规上路。村建站要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增设项目建设及验收核查。环保站部门要牵头指导、推动各村(居)开展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消防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协作,严查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各个环节,依法追究责任。消防所、安监站、各村(居)要持续加大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夜间经营等场所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巡查检查,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二是全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所、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依法实施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严格户外广告及招牌的审批和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开展“拆窗破网”行动,实施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宣传工作,通过开展科普提示、集中曝光、社会化宣传教育等形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三是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全链条整治。要坚持“优先遏制增量、有序治理存量”的原则,重点整治建筑保温材料生产流通、质量评价、建设安装、修缮改造、使用维护等各环节突出安全问题。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摸清建筑内外保温材料底数,逐一开展检查,制定工作措施。要督促指导小作坊、沿街店铺、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重点加强老旧高层建筑和裙房连接部位以及施工工地、冷库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所、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强化动火作业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
(二)聚焦重点领域,遏制群死群伤
一是严抓自建房。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消安委办《关于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宁消安委办〔2024〕25号)要求,对居民自建房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营业期间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等风险隐患。消防所、安监站、派出所要强化监管责任,对行业领域内的商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消防所、安监站、派出所要继续加大对出租房的排查整治,自建房对外分开出租的,要纳入群租房整治范畴。
二是狠抓高层建筑。各村(居)、各部门按照县消安委办《关于加强高层回迁安置房突出火灾风险隐患治理工作通知》(宁消安委办〔2024〕12号)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行业部门对辖区内高层公共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提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年度检测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是紧抓人员密集场所。紧盯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在整治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可控。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要求,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三)落实重点步骤,注重源头管控
一是持续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各村(居)要全面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5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重点群体;3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重点督促落实工厂仓库、沿街门店、小加工作坊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进行防火墙硬隔离等硬措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在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公共门厅进行停放充电等行为。要持续推进乡镇赋权消防执法事项,要加大培训力度,组织镇执法人员开展消防执法业务培训,确保赋权工作实效。
二是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控。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网格员及日常管理人员要依法强化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格火源管理,提倡采用不燃材料,如大理石供桌、电子蜡烛等,或使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火隔热。要倡导文明进香、香烛不进殿,为香客燃香、烧纸箔、放鞭炮等划定专门的燃放区域,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负责巡查。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要针对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三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冬季灾害事故形势和特点,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部署现场监护、驻点值守、流动巡防力量。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所、村(居)、物业等多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协同配合,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村(居)消防志愿队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消防装备检查维护,及时补充灭火救援装备、药剂和物资,常态化开展消防设施装备测试和实战演练,形成初战灭火救援作战单位。
四是加强消防安全警示教育。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扎实开展“全生命周期”和“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活动,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依托消防志愿者和义务培训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引导居民落实好“三清三关”。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协调通过户外显示屏、宣传栏、村内广播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推动移动通信运营商发送消防提示短信,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4年12月2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工作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组织开展一次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评估火灾形势及规律、重大火灾隐患情况、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全力抓好各项落实。各乡(镇)消安委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落实领导责任,专题研判辖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发动基层力量开展排查检查,建立健全重点整治场所基础台账、隐患清单,推动整改。行业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组织开展针对性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多通报、多函告、多暗访”,推动落实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信息反馈。各村(居)、各部门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报送镇消安委办;2025年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要有工作开展情况,有检查、执法数据);2025年3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保英,联系电话:6827786,电子邮件:14035833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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