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36-1100-2024-00020
  • 备注/文号: 石政〔2024〕5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12
石壁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石政〔2024〕53号
来源:宁化县石壁镇政府 时间:2024-09-14 09:54
 石政〔202453

 

石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把防范措施抓在手上要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深入排查本行业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下沉监管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性地做好预防管控措施。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突出对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自建房、工贸、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森林防灭火、电动自行车、“三合一”“多合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此外,还对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铁路、消防、水利、电力、燃气、旅游、校园、食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交通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吸取事故教训,压实责任链条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安全防范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三年行动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三、时间

2024912-930

四、检查范围及人员安排

1.非煤矿山及地质灾害方面。严厉打击偷采等违法行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以及其它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巡查监测。

牵头领导: 刘世安

牵头单位石壁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镇水利工作站、镇安监办、石壁派出所等,各村(居)

2.工贸行业方面。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消防、安全培训等检查,督促企业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全面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冒险作业、盲目施救。

牵头领导: 刘世安、  

牵头单位: 镇项目办

责任单位: 镇企业站、村建站、项目办、消防所等,各村(居)

3.交通运输安全方面。落实《三明高速公路保安全保畅通保应急“5+N”联动协作机制》加大国省道、县乡道重点部位的巡逻密度和频次,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组织开展全夜查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分心驾驶、酒醉驾、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发挥好“两站两员”等力量,开展酒后驾驶、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等劝导提示。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 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石壁派出所等,各村(居)

4.森林防灭火方面。加强巡查看守力量,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值守,排查进山入园人员携带火源情况,严格管控野外用火。

牵头领导: 丘海腾

牵头单位: 石壁林业站

责任单位: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居)

5.文化旅游、校园、景区和非景区安全方面加强文保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场所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文化经营场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检查和食品安全检查。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 镇村建站、民政办、镇消防所、石壁派出所、石壁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村(居)

6.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方面。紧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文博单位等重点单位场所开展一次节前消防集中检查,重点整治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占堵生命通道、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问题。攻坚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加大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养老服务、教育培训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排查力度。全面落实“5+3”必查,针对沿街店铺、村(居)民自建房、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场所区域,加强巡查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占堵生命通道、违规动火、违规住人等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 巫扬建

牵头单位: 镇安监办

责任单位: 镇村建站、民政办、项目办、消防所、石壁市场监管所等,各村(居)

7.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燃气安全食品、餐饮、电动自行车、用电安全方面。加强高速铁路、桥梁隧道、水库等工程和房建、工建、基建等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督促家具产业园对厂房工棚进行安全检查,加大企业工棚、钢架房等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力度,整治各类“三合一”自建房、加层改扩建房屋、铁皮房、广告牌、临时搭盖等擅自改变功能用途、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非法储存、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提供使用超期未检钢瓶等行为,检查燃气报警器安装情况。加强餐饮行业消毒、《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流动酒席等备案审查,督促制定并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制度。检查食品原料、餐饮用具等,开展消防、用电、用气和厨房设施等检查。严格查处销售不合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路面违法等行为,并加大事故警示和公开曝光力度

牵头领导: 丁志凌

牵头单位: 镇村建站镇食安办

责任单位: 镇道安办、石壁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消防所项目办、消防、石壁供电所等,各村(居)

8.防汛、水利设施、渔业船舶安全方面。重点加强对各类水库、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运行管理与调度、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

牵头领导: 丁志凌

牵头单位:镇水利工作站

责任单位:镇安监办、石壁派出所等,各村(居)

9.医疗卫生安全方面。加强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药店等场所卫生安全等措施检查,同时逐一排查用电用气、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情况,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升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

牵头领导: 吴祖瑞

牵头单位:镇卫计办

责任单位:镇水利工作站、石壁派出所、石壁卫生院、石壁供电所等,各村(居)

10.其他行业领域。生态环境、能源(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地方,全面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民政办加强敬老院等场所隐患排查;社会安全领域重点排查整治过漾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安全。农技站要重点关注沼气池;村建站、道安办、水利工作站、城监综合执法大队、能源办(电力)等部门要重点关注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其他部门根据实际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督促企业应在排查出的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居)

五、检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村(居)、镇直机关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积极做好准备,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切实把检查落实落细,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

(二)要严肃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严肃纪律,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

(三)要注重实效。加强对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将严肃追求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要及时反馈。各村和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将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附件1)分别2024年914930报送镇安办。镇安监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并将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

 

附件:1.石壁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石壁镇人民政府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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