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0-1100-2024-0002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15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4年河龙乡进一步强化货车安全管理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一、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协同配合,扎实开展道安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推动货车安全管理十条措施落地见效。
二、增强协调共治
加强联合治理货车源头综合监管,针对涉及货车违停引发事故开展调查。积极推动货车停车场地建设,加大重点时段货车违停的安全巡查和治理,着力解决货车违停存在的隐患。
三、强化宣传提示
充分发挥道安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全方位开展宣传。在重点路段、事故多发地播放安全语音提示,利用微信公众号、闽政通、导航软件等及时向群众发布路况信息和出行提示,强化群众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四、深化重点驾驶人安全整治
严格落实货车、货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提升安全行车意识。对“重点风险驾驶人清单”内的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要集中开展线下培训。突出货运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强化《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应用,切实提升在恶劣天气、车辆爆胎、路面湿滑、制动失效、车辆自燃等各类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处置能力。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的企业严格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五、深化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建立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运输车辆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在办理重中型货车登记注册业务时,认真核对经营资质和车辆使用性质,加强外省转入的老旧货车查验登记环节的审核,严格把关转籍车辆申请材料和车辆管理档案。加强工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国家标准检验,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检测数据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检验机构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由相关部门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注销检验资质。全面加强4.5吨以下货车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货车所有人、经营人和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指导督促维修企业严格落实维修作业规范,严防非法改装,严把轻型货车年度检验关。
六、深化重点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要求,组织开展普通公路、高速公路沿线事故多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穿村过镇、平交路口及隧道、桥梁等高风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更新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库,按照“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的要求,开展公路“微改造”安全提升行动,科学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闭环整改。
七、强化货运源头监管
深入辖区货运源头企业开展治超巡查整治,强化源头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各货物源头企业要把运输安全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增强责任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安全”理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合法合规装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厂)上路行驶。
八、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落实源头监管、动态监管和安全监管,严防“超载超限车”“病车”“病人”出场上路。
九、巩固深化重中型货车安全风险治理成效
严格落实货车安全管理十条措施,拧紧货运车辆货物运载、货源配载、货车安全检测检验各环节监管链条。
十、实行工作月报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