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4-00028
  • 备注/文号: 宁减办〔2024〕1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1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宁减办〔2024〕10号
来源: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12-11 17:07

各乡(镇)减灾委员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受强冷空气影响,11日夜里起我县气温将明显下降,最低气温过程降温幅度可达8~10℃,局部12℃,部分乡(镇)将出现寒潮天气,最低气温出现在15日,可达-3~0℃,高海拔山区-4~-2℃,有霜冻和结冰,为认真做好我县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思想,强化责任落实。此次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大,部分地区将伴有霜冻和结冰现象,对车辆通行、人员出行、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电网线路、景区景点等方面增加安全风险。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思想上要警觉,重视防范应对工作,提前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寒潮天气带来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预警预报。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寒潮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建筑施工、群众出行等提供指导性建议。农业、烟草、林业要有针对性发布预警信息以及农作物、林果苗木花卉、水产畜牧防寒防冻提示,指导群众及时预防。

  三、盯紧重点领域,保障温暖安全。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高海拔易结冰、雨雾影响大等路段的安全管理,及时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必要时实施交通管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住建、城管、水利、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路线巡查,及时排除隐患、抢修故障,保障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文旅部门和有关乡镇要重点关注高海拔景区、峡谷等特殊地形的景区景点以及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等工作。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老旧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工厂车间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因用火或过度用电取暖不当而引发的火灾和中毒事故。民政、应急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寒潮天气对特殊困难群体、受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妥善做好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安全。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寒潮过程恰逢周末,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做好应急救援力量、抢险救援装备和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在出现灾害时能够第一时间处置,保障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