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8-1100-2024-00033 | 文号 | 宁城政〔2024〕39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10-23 | |||||||||
标题 | 城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整治行动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28-1100-2024-00033 | |||||||||||
文号 | 宁城政〔2024〕39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10-23 | |||||||||||
标题 | 城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整治行动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村(居)、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十项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3〕22号)和市道安办《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道安办〔20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谢建国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道路安全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镇村两级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统一思想、行动,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
二、加强源头监管
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发动村(居)交通劝导员的力量,对农村“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村面包车)和二轮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逐一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对排查出来的未按时年审、黑车、带病车、非法改装等问题,督促限时整改。进一步规范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由镇道安办联合翠江派出所开展不定时路面执法,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后驾驶、货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一律实行“零容忍”。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大对重要地区、路段、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力度,法定节假日协调翠江派出所增派民警、交警、辅警上路执勤,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从严处罚,决不手软。
三、加大隐患排查
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和密度,重点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特别是营运客车、农村客运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要进行仔细排查,同时对辖区通寺、水库、崖区、茶果园、农家乐等地区的急弯、陡坡、交叉路口、塌方、坑漕、水毁以及落差大、临水、临崖等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排查结果要整理并建立道路隐患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坚决消除隐患死角和盲区,推动道路隐患“动态清零”,持续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开展(两)三轮摩托车和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
摸清辖区(两)三轮摩托车(含老年代步车)及驾驶人底数,落实“四见面一建档一承诺”(见车、见车主、见驾驶人、见镇村干部、建立档案、签订承诺书)。强化路面管控,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两)三轮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劝导
各村(居)要完善“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的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机制,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职责、任务、措施、要求,压实村级组织交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农村景区、庙会、赶圩、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以及学校、集中用工企业(农户)等人员聚集的场所,落实“事前宣传、事中劝导”措施,切实消除酒后驾驶、(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非法占用道路等显见性安全隐患;贯彻落实“事后教育三个一”机制,组织事后宣传教育小组上门,对交通重点违法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当事人交通安全意识。
六、强化道安责任体系
每季度召开一次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辖区道安工作,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道安办人员工作例会,研究讨论具体业务工作,推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增进工作合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实际情况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七、强化督导
镇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和村(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各村(居)、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十项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3〕22号)和市道安办《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道安办〔20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谢建国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道路安全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镇村两级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统一思想、行动,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
二、加强源头监管
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发动村(居)交通劝导员的力量,对农村“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村面包车)和二轮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逐一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对排查出来的未按时年审、黑车、带病车、非法改装等问题,督促限时整改。进一步规范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由镇道安办联合翠江派出所开展不定时路面执法,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后驾驶、货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一律实行“零容忍”。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大对重要地区、路段、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力度,法定节假日协调翠江派出所增派民警、交警、辅警上路执勤,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从严处罚,决不手软。
三、加大隐患排查
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和密度,重点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特别是营运客车、农村客运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要进行仔细排查,同时对辖区通寺、水库、崖区、茶果园、农家乐等地区的急弯、陡坡、交叉路口、塌方、坑漕、水毁以及落差大、临水、临崖等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排查结果要整理并建立道路隐患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坚决消除隐患死角和盲区,推动道路隐患“动态清零”,持续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开展(两)三轮摩托车和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
摸清辖区(两)三轮摩托车(含老年代步车)及驾驶人底数,落实“四见面一建档一承诺”(见车、见车主、见驾驶人、见镇村干部、建立档案、签订承诺书)。强化路面管控,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两)三轮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劝导
各村(居)要完善“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的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机制,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职责、任务、措施、要求,压实村级组织交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农村景区、庙会、赶圩、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以及学校、集中用工企业(农户)等人员聚集的场所,落实“事前宣传、事中劝导”措施,切实消除酒后驾驶、(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非法占用道路等显见性安全隐患;贯彻落实“事后教育三个一”机制,组织事后宣传教育小组上门,对交通重点违法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当事人交通安全意识。
六、强化道安责任体系
每季度召开一次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辖区道安工作,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道安办人员工作例会,研究讨论具体业务工作,推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增进工作合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实际情况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七、强化督导
镇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和村(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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