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16-1100-2024-00015 | 文号 | 宁交安监〔2024〕26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24 | |||||||||
标题 |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第3号台风“格美”防御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16-1100-2024-00015 | |||||||||||
文号 | 宁交安监〔2024〕26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7-24 | |||||||||||
标题 |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第3号台风“格美”防御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22日生成,预计25日下午到傍晚在福建中部到浙江南部一带沿海登陆,省防指于23日11时已启动台风III级应急响应,市防指于23日17时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请各部门按照省、市防指部署,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各项预防、准备和处置措施,着力防范台风天气引发的洪水、山洪、滑坡、溜方等次生灾害,全力做好保障防台风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值班值守。要切实加强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加强防范预警和分析研判,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预警传达及时高效、防范部署快速准确,全力做好第3号台风防御工作。
二、落实防台风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各部门要落实好防台风预案各项工作,根据预案及台风影响情况适时停工、停渡或暂停作业、运营,组织做好隐患排查和转移避险,防范可能出现的灾情、险情。立即开展全县运营农村公路、在建普通公路项目、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一是在建工地安全方面。要对塔吊、脚手架、桥墩、工棚、活动板房、简旧住房、拌合站料仓等易受台风摧毁的部位进行加固,确保缆风绳足量有效。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固,台风期间严禁冒险作业。要高度重视在建项目人员安全,切实做好人员驻地安全防控,所有居住在山边、水边、低洼或冲沟附近的工地人员一律撤往安全场所居住,确保人员安全。二是道路保畅安全方面。针对台风期间易受泥石流、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等地质灾害影响路段,特别是桥梁墩台等特殊结构部位,要加强道路巡查,确保行车、行人安全,发现隐患,做好安全布控及时处置;要对上一轮汛期受毁公路、桥涵、边坡重点观察并做好防护警示,抢通修复工程要在安全前提下进行;养护、巡查、抢险三类人员要增强险情处置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抢险救援作业。三是公共交通安全方面。要督促客运、公交、出租等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管理、车况维护、车辆运行监控等关键环节安全;落实台风天气和高风险路段安全防范和应急驾驶培训教育。四是水上运输安全方面。要对辖区船舶、码头等进行重点检查和加固,确保锚定到位,台风期间暂停水上运输。
三、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和信息报送。一要迅速落实“交通系统内部应急队伍、在建施工项目应急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多方协作应急联动机制,交通应急抢险力量集结待命,并对抢险机械、设备、仓库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梳理,确保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和救灾机械设备“随时调用、随时抢险”。二要突出做好抢修保通,准备好油锯、铲车、运输车辆等应急设备,尽快恢复受阻交通,为救灾创造通行条件。三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日定时向局安办报送防台信息和道路阻断情况,重大灾情30分钟内报送,并同步做好灾毁平台灾毁情况报送工作。
请各部门立即按职责开展工作,并将将防御台风工作开展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清单(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防台风隐患排查清单(自查表)(附件2)于7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局安办。
附件:1.防汛抗台风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2.交通运输行业防台风隐患排查清单(自查表)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4日
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22日生成,预计25日下午到傍晚在福建中部到浙江南部一带沿海登陆,省防指于23日11时已启动台风III级应急响应,市防指于23日17时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请各部门按照省、市防指部署,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各项预防、准备和处置措施,着力防范台风天气引发的洪水、山洪、滑坡、溜方等次生灾害,全力做好保障防台风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值班值守。要切实加强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加强防范预警和分析研判,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预警传达及时高效、防范部署快速准确,全力做好第3号台风防御工作。
二、落实防台风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各部门要落实好防台风预案各项工作,根据预案及台风影响情况适时停工、停渡或暂停作业、运营,组织做好隐患排查和转移避险,防范可能出现的灾情、险情。立即开展全县运营农村公路、在建普通公路项目、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一是在建工地安全方面。要对塔吊、脚手架、桥墩、工棚、活动板房、简旧住房、拌合站料仓等易受台风摧毁的部位进行加固,确保缆风绳足量有效。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固,台风期间严禁冒险作业。要高度重视在建项目人员安全,切实做好人员驻地安全防控,所有居住在山边、水边、低洼或冲沟附近的工地人员一律撤往安全场所居住,确保人员安全。二是道路保畅安全方面。针对台风期间易受泥石流、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等地质灾害影响路段,特别是桥梁墩台等特殊结构部位,要加强道路巡查,确保行车、行人安全,发现隐患,做好安全布控及时处置;要对上一轮汛期受毁公路、桥涵、边坡重点观察并做好防护警示,抢通修复工程要在安全前提下进行;养护、巡查、抢险三类人员要增强险情处置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抢险救援作业。三是公共交通安全方面。要督促客运、公交、出租等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管理、车况维护、车辆运行监控等关键环节安全;落实台风天气和高风险路段安全防范和应急驾驶培训教育。四是水上运输安全方面。要对辖区船舶、码头等进行重点检查和加固,确保锚定到位,台风期间暂停水上运输。
三、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和信息报送。一要迅速落实“交通系统内部应急队伍、在建施工项目应急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多方协作应急联动机制,交通应急抢险力量集结待命,并对抢险机械、设备、仓库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梳理,确保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和救灾机械设备“随时调用、随时抢险”。二要突出做好抢修保通,准备好油锯、铲车、运输车辆等应急设备,尽快恢复受阻交通,为救灾创造通行条件。三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日定时向局安办报送防台信息和道路阻断情况,重大灾情30分钟内报送,并同步做好灾毁平台灾毁情况报送工作。
请各部门立即按职责开展工作,并将将防御台风工作开展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清单(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防台风隐患排查清单(自查表)(附件2)于7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局安办。
附件:1.防汛抗台风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2.交通运输行业防台风隐患排查清单(自查表)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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