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8-1100-2024-00014 文号 宁林〔2024〕10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4-09-12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18-1100-2024-00014
文号 宁林〔2024〕10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4-09-12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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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林业各单位

9月15日,我县将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的通知》(闽林发明电〔2024〕2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主动担当作为当前,森林火险等级较高中秋、国庆假期临近,进山入林游玩人员剧增,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林业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红线。

二、广泛宣传,营造宣传氛围。林业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抓紧抓实,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积极采用传统手段和新媒体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视频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短信微信等形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将森林防火宣传延伸到社区、到农村、到民众,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及其他警示宣传标志,充分运用森林防火智能语音宣传杆,对进入林区的游客进行森林防火警示、提醒和宣传,同时,根据《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宁化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的通知》(宁林〔2023〕125号)文件要求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群众监督,积极构建群防群控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控。林业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林长制管理手段,积极发挥乡镇林长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好防火责任。要持续深化基层网格化管理,落实森林防火网格责任。要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大巡护密度,严格管控火源。要加强敏感时段、重要区域和重点人群管控,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综合运用地面巡护、无人机、高空望、视频监控、等多元手段,严格落实卫星热点核查反馈制度,提高火情实时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周边乡镇、村和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和联防联控,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方案,提高重点区域防控能力。

四、严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林业各单位要把“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贯穿监管始终,紧密结合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特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加强防范。要紧盯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周边,全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力求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五、夯实基础,提升防控能力。林业各单位要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作,积极推广应用无人机、以水灭火等新技术新装备,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保障体系。要加强已建林业半专业队伍的管理使用,配齐防火机具和必要的个人安全装备,加强物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养,常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稳步提升实战能力。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要强化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要加密巡护巡查,组织队伍集结待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宁化县林业局

 2024年912

(此件主动公开)

林业各单位

9月15日,我县将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的通知》(闽林发明电〔2024〕2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主动担当作为当前,森林火险等级较高中秋、国庆假期临近,进山入林游玩人员剧增,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林业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红线。

二、广泛宣传,营造宣传氛围。林业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抓紧抓实,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积极采用传统手段和新媒体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视频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短信微信等形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将森林防火宣传延伸到社区、到农村、到民众,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及其他警示宣传标志,充分运用森林防火智能语音宣传杆,对进入林区的游客进行森林防火警示、提醒和宣传,同时,根据《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宁化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的通知》(宁林〔2023〕125号)文件要求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群众监督,积极构建群防群控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控。林业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林长制管理手段,积极发挥乡镇林长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好防火责任。要持续深化基层网格化管理,落实森林防火网格责任。要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大巡护密度,严格管控火源。要加强敏感时段、重要区域和重点人群管控,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综合运用地面巡护、无人机、高空望、视频监控、等多元手段,严格落实卫星热点核查反馈制度,提高火情实时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周边乡镇、村和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和联防联控,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方案,提高重点区域防控能力。

四、严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林业各单位要把“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贯穿监管始终,紧密结合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特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加强防范。要紧盯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周边,全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力求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五、夯实基础,提升防控能力。林业各单位要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作,积极推广应用无人机、以水灭火等新技术新装备,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保障体系。要加强已建林业半专业队伍的管理使用,配齐防火机具和必要的个人安全装备,加强物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养,常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稳步提升实战能力。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要强化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要加密巡护巡查,组织队伍集结待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宁化县林业局

 2024年9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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