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00-1100-2024-0002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03
为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的可靠性,增强全县人民的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的规定和《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宁化县防空警报试鸣日的决定》(宁常〔2021〕6号)文件,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48分在宁化城区试鸣防空警报。
根据全国统一的防空警报信号规定,第一次为“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每种警报时间间隔为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时,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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