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4-1100-2024-00013 | 文号 | 宁汛防指明电〔2024〕40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24 | |||||||||
标题 | 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24-1100-2024-00013 | |||||||||||
文号 | 宁汛防指明电〔2024〕40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7-24 | |||||||||||
标题 | 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今天8时中心距离台湾省宜兰县东南方向约225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6级。预计“格美”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超强台风级,并将于24日夜间在台湾岛中北部沿海登陆。之后穿过台湾岛,将于25日下午到夜间在福建福鼎到晋江一带沿海登陆,登陆后继续深入内陆北上,穿过三明市的可能性大。宁化县气象台于7月24日8时50分将“台风预警” 提升为Ⅲ级,根据《宁化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于7月24日10:00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防指和各相关成员单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动态,适时启动本辖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强化组织,点对点指挥,及时果断转移人员,扎实做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附:县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应急响应行动”
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4日
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应急响应行动”
一、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有一位副总指挥在岗坐镇指挥,召集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部门会商, 分析研判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灾害风险,部署防御工作。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汛情态势和险情、灾情,及时传达县防指会商意见、工作部署,督促县防指成员单位及受影响乡(镇)防指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县应急管理局部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监督实施;牵头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4)县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向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时发布暴雨、台风预警报告,向社会公众滚动发布暴雨、台风预警信号。
(5)县水文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适时发布洪水预警。
(6)县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做好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点巡查、监测,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
(7)县水利局加强重要水工程巡查、监测,加强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
(8)县住建局做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暴雨或防洪水防台风工作;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等工作。
(9)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做好普通公路隧道以及低洼地带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情况排查;在险情路段设置安全警示及车辆引导标志。
(10)县城市管理局指导、推进做好城区积涝防范应对工作,落实地下空间防倒灌措施,在低洼地、管理范围内的临水公园、积水区域等设置安全警示。
(11)县公安局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
(12)县融媒体中心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等的宣传报道。
(13)县文旅局督促旅游景区部署防御工作。适时关闭旅游景区,疏散旅客和工作人员,转移贵重文物。
(14)县委宣传部做好舆论引导、舆情处置等工作。
(15)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县防指防御部署精神,进一步研判暴雨、洪水、台风对本系统和行业领域的影响和风险,细化实化防范措施。
(16)乌龙峡、龙下水电站:组织人员检查闸门启闭设施,随时做好开闸门泄洪准备。
(17)相关乡(镇)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做好响应工作。
二、值班值守
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气象局、水文局等成员单位1名负责人在岗带班,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其他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
各乡镇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今天8时中心距离台湾省宜兰县东南方向约225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6级。预计“格美”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超强台风级,并将于24日夜间在台湾岛中北部沿海登陆。之后穿过台湾岛,将于25日下午到夜间在福建福鼎到晋江一带沿海登陆,登陆后继续深入内陆北上,穿过三明市的可能性大。宁化县气象台于7月24日8时50分将“台风预警” 提升为Ⅲ级,根据《宁化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于7月24日10:00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防指和各相关成员单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动态,适时启动本辖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强化组织,点对点指挥,及时果断转移人员,扎实做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附:县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应急响应行动”
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4日
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应急响应行动”
一、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有一位副总指挥在岗坐镇指挥,召集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部门会商, 分析研判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灾害风险,部署防御工作。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汛情态势和险情、灾情,及时传达县防指会商意见、工作部署,督促县防指成员单位及受影响乡(镇)防指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县应急管理局部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监督实施;牵头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4)县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向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时发布暴雨、台风预警报告,向社会公众滚动发布暴雨、台风预警信号。
(5)县水文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适时发布洪水预警。
(6)县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做好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点巡查、监测,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
(7)县水利局加强重要水工程巡查、监测,加强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
(8)县住建局做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暴雨或防洪水防台风工作;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等工作。
(9)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做好普通公路隧道以及低洼地带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情况排查;在险情路段设置安全警示及车辆引导标志。
(10)县城市管理局指导、推进做好城区积涝防范应对工作,落实地下空间防倒灌措施,在低洼地、管理范围内的临水公园、积水区域等设置安全警示。
(11)县公安局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
(12)县融媒体中心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等的宣传报道。
(13)县文旅局督促旅游景区部署防御工作。适时关闭旅游景区,疏散旅客和工作人员,转移贵重文物。
(14)县委宣传部做好舆论引导、舆情处置等工作。
(15)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县防指防御部署精神,进一步研判暴雨、洪水、台风对本系统和行业领域的影响和风险,细化实化防范措施。
(16)乌龙峡、龙下水电站:组织人员检查闸门启闭设施,随时做好开闸门泄洪准备。
(17)相关乡(镇)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做好响应工作。
二、值班值守
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气象局、水文局等成员单位1名负责人在岗带班,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其他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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