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3-1100-2024-00009 | 文号 | 曹政〔2024〕29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4-09 | |||||||||
标题 | 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33-1100-2024-00009 | |||||||||||
文号 | 曹政〔2024〕29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4-09 | |||||||||||
标题 | 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村(居),镇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曹坊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明安委〔2024〕7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化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宁安委〔2024〕3号)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细化措施,市、县50项具体任务,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镇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由牵头部门(单位)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安全水平大幅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任务分工
(一)镇政府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推动工作落实。综合运用督导检查、晾晒通报、约谈提醒、工作考核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真正发现和解决一批安全生产具体问题。
(二)镇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各部门职能配置及《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通知》(曹政〔2024〕21号)文件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清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取得积极成效。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2.镇政府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主要任务
开展治本攻坚“十大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精准执法和帮扶、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科技支撑、安全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和全民安全素质能力提升,持续构建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同步跟班参加培训。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
2.及时汲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定期研判安全形势。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专题教育培训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消防所、村建站、卫健办、文化站、项目办、道安办、民政办、水利工作站等。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镇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2.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完善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及销号机制,督促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对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督查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落实“查、改、督、销”闭环要求,明确每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时限、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党建办,镇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三)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持续推进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建立风险管控“一单一图”,落实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企业站、曹坊自然资源所、项目办、环保站、消防所等,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行动
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围绕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突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等重点内容。
责任单位:镇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五)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综合统筹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强化辖区应急工作队伍的责任意识,不定期对防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检查补充,同时动员村(社区)配备防汛应急物资,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工作处置能力。
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按照县安办《关于广泛学习宣传贯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三年内,结合省、市、县有关部门安排,对全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镇安办、执法大队、曹坊司法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六)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行动
1.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力量配备,综合统筹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2.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司法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和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继续开展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指导提升服务,积极推动、引导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协助开展工贸行业三级企业定级工作,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镇安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八)开展安全科技支撑行动
1.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配合开展三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
2.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装应用安全装置。
责任单位:镇安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九)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电气线路改造、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公路危桥改造、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十)开展从业人员和全民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推动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4.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共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有效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生产安全事故“一季一警示”活动,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安委会统筹推动,各村(居)和各类单位(场所)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并落实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机制。要定期组织研究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辖区、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跟踪分析、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作用,参与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强化落实责任。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和指导服务。各村(居)要抓宣传、排查登记、跟踪整改、抓巡查、抓举报,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镇政府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及时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
(三)强化保障能力。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强化指导检查。镇安委会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五)强化正向激励。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加强关注培养、注重提拔重用。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工作。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村(居),镇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曹坊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曹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明安委〔2024〕7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化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宁安委〔2024〕3号)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细化措施,市、县50项具体任务,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镇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由牵头部门(单位)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安全水平大幅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任务分工
(一)镇政府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推动工作落实。综合运用督导检查、晾晒通报、约谈提醒、工作考核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真正发现和解决一批安全生产具体问题。
(二)镇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各部门职能配置及《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通知》(曹政〔2024〕21号)文件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清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取得积极成效。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2.镇政府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主要任务
开展治本攻坚“十大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精准执法和帮扶、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科技支撑、安全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和全民安全素质能力提升,持续构建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同步跟班参加培训。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
2.及时汲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定期研判安全形势。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专题教育培训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消防所、村建站、卫健办、文化站、项目办、道安办、民政办、水利工作站等。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镇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2.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完善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及销号机制,督促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对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督查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落实“查、改、督、销”闭环要求,明确每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时限、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党建办,镇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三)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持续推进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建立风险管控“一单一图”,落实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企业站、曹坊自然资源所、项目办、环保站、消防所等,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行动
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围绕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突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等重点内容。
责任单位:镇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五)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综合统筹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强化辖区应急工作队伍的责任意识,不定期对防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检查补充,同时动员村(社区)配备防汛应急物资,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工作处置能力。
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按照县安办《关于广泛学习宣传贯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三年内,结合省、市、县有关部门安排,对全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镇安办、执法大队、曹坊司法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六)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行动
1.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力量配备,综合统筹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2.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司法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和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继续开展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指导提升服务,积极推动、引导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协助开展工贸行业三级企业定级工作,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镇安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八)开展安全科技支撑行动
1.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配合开展三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
2.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装应用安全装置。
责任单位:镇安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九)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电气线路改造、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公路危桥改造、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十)开展从业人员和全民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推动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4.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共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有效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生产安全事故“一季一警示”活动,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安委会统筹推动,各村(居)和各类单位(场所)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并落实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机制。要定期组织研究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辖区、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跟踪分析、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作用,参与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强化落实责任。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和指导服务。各村(居)要抓宣传、排查登记、跟踪整改、抓巡查、抓举报,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镇政府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及时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
(三)强化保障能力。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强化指导检查。镇安委会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五)强化正向激励。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加强关注培养、注重提拔重用。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工作。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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