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 宁汛防办明电〔2024〕27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12
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12日~17日持续性强降水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宁汛防办明电〔2024〕27号
来源: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6-13 09:50

各乡(镇)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6月12日12时00分,宁化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Ⅳ级”,县防汛办组织应急、气象、水文、水利等部门会商,对暴雨天气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安全防范工作。会商指出,预计12日白天到夜间,我县有分散性大雨到暴雨,24小时雨量30~50毫米,局部超过50毫米。雷雨时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6~8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雨量50毫米。13日,有大雨到暴雨,24小时雨量40~60毫米,局部超过70毫米。14日~17日,有一次大雨到暴雨过程,累积雨量80~200毫米。12日至15日,我县境内中小河流水位将有不同程度上涨,其中,东溪河流水位最大涨幅可达 2米 。为切实做好我县强降水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防汛责任。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警惕,认真会商研判持续性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预警与响应相联动,落细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乡(镇)、村要有1名负责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紧盯重点地区的雨情和水情,及时提醒、督促重点地区落实防范措施。各级防汛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落实巡查排查、人员转移避险等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气象部门要发挥防灾减灾“第一关口”,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形势,落实“1262”叫应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尽可能增加提前量、精准度。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结合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滚动更新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及水库水位等预警监测,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叫应”要直达一线、直达责任人,特别要加强局地短临预警和山洪、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临灾监测预警,发挥“群防群策”巡查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点到人。

  三、全面巡查排查。要突出防范中小河流水位暴涨、洪水、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城乡积涝等风险,关注降水时段道路湿滑、能见度低对高速公路及道路交通出行安全的不利影响,提前做好沿河两岸、城市内涝点、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老(旧)房屋、在建工地、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乡村道路和桥梁等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的巡查排查和群众劝导等工作,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及时关闭风险区的施工工地、景区景点。要科学调度水库,防范水库泄水与区间降水叠加形成洪涝灾害。各乡镇要按照“三个提前”机制,提前下沉干部,提前转移老弱妇幼等行动不便人员,提前转移危险区域全部人员,做到人员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同时,下沉干部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配齐个人安全防护“五小件”。

  四、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要提前拨测调试辖区已配备的卫星电话和山洪灾害高风险村卫星电话,检查防汛物资设备运行情况,视情向重点地区、重要部位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要做好值班备勤,加强与部门沟通联系,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集结赶赴险情地进行救援。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高效报告险情、灾情,遇到突发情况按照信息报送制度要求,规范报送流程,确保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跟踪反馈情况。要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要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 年 6月 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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