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1-1100-2024-00003 | 文号 | 城政〔2024〕21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3-28 | |||||||||
标题 | 城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南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转移预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城南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转移预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31-1100-2024-00003 | ||
文号 | 城政〔2024〕21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3-28 | ||
标题 | 城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南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转移预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城南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转移预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城南镇2024年汛期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城南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依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编制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全省汛期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汛期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是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御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办法。
(一)全镇主要汛期地质灾害的分布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全镇暂时有1处地质灾害点。
地灾点编号:350424011003。肖家村龙下自然村吴平晓等4户家庭人口16人,灾害诱发因素是削坡较陡,土质松散,暴雨诱发。
(二)汛期地质灾害点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组织实施。
1、成立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办、自然资源所、财政所、民政办、水利工作站、派出所、林业站、卫生院、农技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所所长担任,负责协调和落实全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预报预警工作。
3、制订适合城南镇的有关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4、建立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把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三)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测群防预报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测群防网络,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以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将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测群防任务分解到镇、村、组,明确具体监测人(受威胁对象)和监督单位责任人(村协管员),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预警信息按气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点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同时我镇实行手机预警信息系统(对象是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协管员,自然资源所人员等)汛期(4-10月)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畅通。
二、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
二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三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镇人民政府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后,应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对本辖区内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镇政府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镇政府要在值班室安排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政府应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镇政府要在值班室安排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群众避让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是台风在24小时内袭击我镇或对我镇产生严重影响;二是日降雨量超过100㎜;三是连续降雨量大于150㎜;四是降雨量超过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要24小时值班和做好监测值班记录,及时上报危险点情况,发现情况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采用敲锣、电话、喊话、口头通知等紧急报警信号。
1、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地质灾害部署紧急通知,实行24小时值班,部署地质灾害防灾措施,检查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地质灾害点范围内人员的安全转移,并转移到安全地带临时安置好,严禁其返回危险区,防灾应急队伍做好应急抢救准备。灾情发生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财产,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3、群众转移避让期间,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等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要认真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二)救灾保障措施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程度,当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职责如下:
1、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迅速贯彻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指令,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情况紧急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抢救工作。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各部门和地质灾害涉及的村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及抢险、救灾,灾民安置等情况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评估。
3、应急分队:各村在汛期前组织人员培训地质灾害防灾抢险的基本知识,实施快速反应,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每天24小时都能保证随时出动赶到灾区快速抢救遇难人员。
4、医疗、卫生救护:由镇卫生院牵头,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
5、生活安置:由民政办牵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和灾后救济工作。
6、灾情调查:自然资源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7、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牵头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2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群测群防人员,认真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置并上报,负责组织做好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4、村委会组织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5、防灾责任人,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村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
附件:1.宁化县城南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城南镇肖家村龙下地灾点群众转移方案
附件1:
城南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廖重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修茂(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沈 慧(镇党政办主任)
曾庆华(城南自然资源所所长)
曾志良(镇村建站站长)
刘世福(镇财政所所长)
王寿权(镇民政办主任)
张清文(镇水利工作站负责人)
方利根(镇农技站站长)
张标稳(城南卫生院院长)
何俊东(翠江派出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所所长曾庆华兼任。
附件2:
城南镇肖家村龙下地灾点群众转移方案
村别 |
地灾点及户主 |
应急安置 |
联系人 |
电话 |
肖家村 |
龙下自然村 吴平晓等4户 |
村部 |
叶女士 |
13123397376 |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城南镇2024年汛期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城南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依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编制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全省汛期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汛期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是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御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办法。
(一)全镇主要汛期地质灾害的分布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全镇暂时有1处地质灾害点。
地灾点编号:350424011003。肖家村龙下自然村吴平晓等4户家庭人口16人,灾害诱发因素是削坡较陡,土质松散,暴雨诱发。
(二)汛期地质灾害点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组织实施。
1、成立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办、自然资源所、财政所、民政办、水利工作站、派出所、林业站、卫生院、农技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所所长担任,负责协调和落实全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预报预警工作。
3、制订适合城南镇的有关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4、建立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把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三)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测群防预报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测群防网络,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以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将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测群防任务分解到镇、村、组,明确具体监测人(受威胁对象)和监督单位责任人(村协管员),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预警信息按气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点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同时我镇实行手机预警信息系统(对象是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成员,各村协管员,自然资源所人员等)汛期(4-10月)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畅通。
二、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
二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三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镇人民政府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后,应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对本辖区内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镇政府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镇政府要在值班室安排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政府应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镇政府要在值班室安排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群众避让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是台风在24小时内袭击我镇或对我镇产生严重影响;二是日降雨量超过100㎜;三是连续降雨量大于150㎜;四是降雨量超过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要24小时值班和做好监测值班记录,及时上报危险点情况,发现情况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采用敲锣、电话、喊话、口头通知等紧急报警信号。
1、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地质灾害部署紧急通知,实行24小时值班,部署地质灾害防灾措施,检查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地质灾害点范围内人员的安全转移,并转移到安全地带临时安置好,严禁其返回危险区,防灾应急队伍做好应急抢救准备。灾情发生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财产,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3、群众转移避让期间,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等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要认真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二)救灾保障措施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程度,当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职责如下:
1、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迅速贯彻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指令,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情况紧急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抢救工作。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各部门和地质灾害涉及的村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及抢险、救灾,灾民安置等情况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评估。
3、应急分队:各村在汛期前组织人员培训地质灾害防灾抢险的基本知识,实施快速反应,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每天24小时都能保证随时出动赶到灾区快速抢救遇难人员。
4、医疗、卫生救护:由镇卫生院牵头,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
5、生活安置:由民政办牵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和灾后救济工作。
6、灾情调查:自然资源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7、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牵头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2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群测群防人员,认真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置并上报,负责组织做好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4、村委会组织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5、防灾责任人,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村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
附件:1.宁化县城南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城南镇肖家村龙下地灾点群众转移方案
附件1:
城南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廖重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修茂(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沈 慧(镇党政办主任)
曾庆华(城南自然资源所所长)
曾志良(镇村建站站长)
刘世福(镇财政所所长)
王寿权(镇民政办主任)
张清文(镇水利工作站负责人)
方利根(镇农技站站长)
张标稳(城南卫生院院长)
何俊东(翠江派出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所所长曾庆华兼任。
附件2:
城南镇肖家村龙下地灾点群众转移方案
村别 |
地灾点及户主 |
应急安置 |
联系人 |
电话 |
肖家村 |
龙下自然村 吴平晓等4户 |
村部 |
叶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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