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9-1100-2024-00005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1-18 | |||||||||
标题 | 湖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村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29-1100-2024-00005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1-18 | ||
标题 | 湖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村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湖政〔2024〕5号
湖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村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单位:
现将《湖村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湖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湖村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9月、12月我县曹坊镇相继发生2起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岁末年初人流、车流集中,历来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源头隐患,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大二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未戴头盔、违法载人,货车超载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村居、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获得巩固提升,实现“二下降一杜绝”的工作目标,即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止。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道安工作机制提升攻坚行动
1.完善管理机制。各村居与各道安成员单位需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攻坚行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每月召开一次道安办人员工作例会,研究讨论道安业务;镇道安办需推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增进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镇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居
2.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道路安全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及单位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序时进度,做到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镇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3.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相关路面执法部门要推动落实省安委办《防范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安全风险十项措施》,督促道路运输、混凝土和水泥管桩生产运输、建筑垃圾运输、租赁等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车辆运输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村建站,各村居
4.加强货车辅助设备建设。推动经审批运输企业货车右侧盲区设备安装工作,2024年安装率达到车辆总数的80%。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5.加强重点车辆隐患排查。严格重点车辆查验登记,联网核查“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资质,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
责任单位:派出所、企业站、各村居
6.强化农村重点车辆监管。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下沉一线、走村入户,全面摸清农用车、三轮车、工程用车等车辆以及驾驶员的基本情况,逐户逐车逐人进行催检催销,进一步提高农村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以及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坚决防止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
责任单位:各村居、派出所、农技站
7.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治理。每季度至少要完成5处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排查结果要建立道路隐患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推动道路隐患“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各村居、道安办
8.强化事故复盘分析。对三年以来发生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涉及亡人翻坠事故的险要路段、平交路口的问题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形成事故复盘分析报告。
责任单位:派出所、公路养护站、执法大队、水利站、林业站、各村居
9.强化亡人事故“四个一”机制。认真落实亡人交通事故“四个一”工作机制,全部完成“三必上”“五必上”改造。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10.强化事故隐患“回头看”工作。镇道安办要组织专业人员对亡人事故路段开展“回头看”,对相关问题隐患整治整改不彻底的村居或部门,要及时发送整改通知,从严从速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道安办、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居
(三)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攻坚行动
11.强化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要统筹国集镇、农村道路勤务安排,实施联合勤务、错时勤务,同时进一步加大节假日警力部署,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
责任单位:派出所
12.开展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农村出 行特征,明确重点管控路段、时段,对不同违法行为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紧盯“红白喜事”、圩日、采摘收种、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出行和早、中、晚出工收工重点时段,加强路面管控。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路长”“网格员”等力量的作用,严管严查、教育劝导农村“两违”等突出违法行为。定时开展非法营运、农用车违法载人、三轮车违法载人和二轮车超员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摩托车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13.开展无牌二、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按照见人、见证、见车的工作原则,逐一对辖区的二、三轮摩托车建立工作摸排台账,做好一车一档,要紧盯二轮、三轮摩托车和事故多发区域、时段,加强研判分析,持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要加强警力统筹,特别要组织派出所,实行专班推进,通过警种联勤、交叉用警等方式,加强对县道和乡村路段、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和点段的管控,严厉整治二轮、三轮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派出所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
14.强化宣传劝导试点村推行。推行宣传劝导试点村要在第二季度末前实现宣传劝导试点行政村的建立达50%,严格落实对重点人群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交通安全宣教,并逐一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责任单位:谌坑村、下埠村、巫坊村、彭高村
15.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七进”、逢八集中宣传日等活动,完成进行政村100%、进客货运输企业100%、进中小学校、幼儿园100%,每月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一老一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居、派出所、道安办
16.普及交通安全法律与常识。每季度制作一份长图文、短视频等融媒产品,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道安办
17.深化典型案例大曝光。每月定期曝光一批“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以及“终生禁驾人员”。
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各村居
18.推动校园文明出行。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你我通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充分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校园广播和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或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家庭成员的文明交通安全素质。
责任单位:湖村中心学校、平安办、派出所、各村居
19.深化农机安全宣传。组织开展“送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认真推广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
责任单位:农技站、平安办、各村居
20.扩大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显见性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切实把住村口、镇口、集市口,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堵在出村或上路前。
责任单位:各村居、派出所、道安办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21.完善交通事故紧急救护支援机制。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救助基金使用和管理体制,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率,保障道路事故受害人切身利益。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加快建立110报警服务台与120医疗急救服务台联动工作机制,推动“110”和“120”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实现“110”和“120”相互高效支援,积极拓展抢救急危重患者交通绿波带、交通事故紧急救护支援等机制运作功能,全面增强处置突发事件、服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综合能力。
责任单位:派出所、卫生院、财政所,各村居
22.健全现场应急指挥机制。坚持党政领导,彰显突发事件中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权威性,参与急救人员要坚决服从现场指挥,相互协同配合,全力救治现场伤员,未经现场指挥同意,不得擅自拒绝救治或离开急救现场,持续提升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效率,努力减少交通事故致死率和致残率。
责任单位:派出所、卫生院、各村居
23.加强学生出行管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规划,通过优化路线、错峰出行等多种方式,有效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且每季度开展一次接送学生的班车、私家车、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等车辆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重点时段(如周末放假和节日放假时段)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摸排学生上下学搭车的车辆,排查学生搭乘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汇总和治理。
责任单位:湖村中心学校、派出所、各村居
24.强化行业监管。每季度开展一次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户、维修门店实地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销售违规摩托车、电动车,严禁非法拼装、组装、改装车辆的经营行为,推进二轮、三轮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营造严管严查的整治高压氛围。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居
25.强化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矿山、水泥厂、砂石料场、物流公司、建筑工地等货物集散的排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装使用称重、视频监控等设备,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出场(站)货车合法装载。派出所对于查处的超载超限车辆,能够确定属于本县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要及时抄告行业主管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居、自然资源所、村建站、水利站、安监站、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建强道安队伍。各村居、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派出所农村交警中队要发挥工作职责,专门指导和管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质效。
(二)周密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全力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整治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最快速度,抓紧抓实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既要抓好攻坚整治工作,也要抓好亡人事故调查,把责任落实、短板弱项、隐患问题、机制建设等深层次问题查深查透,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科学有效开展交通事故预测预警预防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多方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做到常态沟通、高频协商,快速形成强大合力,高效推进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别是在执法上,要以派出所为“主力军”,牵头整合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力量,不间断开展巡查整治,切实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和媒体共同参与,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和有利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水平,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支持、全面参与”的工作局面。
(四)以整促治,强化机制推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整治行动,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运用行政、刑事手段和问责措施,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及交通参与者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严肃倒查问责。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反馈机制,遇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口头报告,一小时内必须书面报送初步情况,最新情况及时续报,不得漏报、谎报和瞒报,切实压紧压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
附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一) 开展道安 工作机制 提升攻坚 行动 |
1.召开一次动员会,全面部署推动“重点攻坚”;每月召开道安工作例会。 |
2024年 12月底前 |
镇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居 |
2.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道路安全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整治责任到岗到人到位。 |
2024年 1月18日 |
镇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居 |
|
3.将“重点攻坚”成效纳入村居道安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考评重要依据 |
2024年 11月底 |
道安办、平安办、安监办 |
(二) 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
4.相关路面执法部门要推动落实省安委办《防范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安全风险十项措施》,督促道路运输、混凝土和水泥管桩生产运输、建筑垃圾运输、租赁等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车辆运输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执法大队、村建站,各村居
|
5.推动经审批运输企业货车右侧盲区设备安装工作,2024年安装率达到车辆总数的80%。 |
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
6.严格重点车辆查验登记,联网核查“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资质,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重点驾驶人年度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不低于99%。 |
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二) 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
7.全面摸清农用车、三轮车、工程用车等车辆以及驾驶员的基本情况,逐户逐车逐人进行催检催销,进一步提高农村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达99%以上。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99%以上。 |
2024年 11月底 |
各村居、派出所、农技站 |
8.每季度至少要完成5处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排查结果要建立道路隐患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推动道路隐患“动态清零”。 |
2024年 12月底 |
各村居、道安办 |
|
9.完成三年以来发生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涉及亡人翻坠事故的险要路段、平交路口的问题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形成事故复盘分析报告。 |
2024年 2月底 |
派出所、公路养护站、城管局、气象局、水利站、林业站、各村居
|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二) 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
10.每月认真落实亡人交通事故“四个一”工作机制,全部完成“三必上”“五必上”改造。 |
2024年 12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11.道安办每季度要组织专业人员对亡人事故路段开展“回头看”,对相关问题隐患整治整改不彻底的乡镇或部门,要及时发送整改通知,从严从速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
2024年 12月底 |
道安办、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居 |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三) 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攻坚行动 |
12.统筹国县道、农村道路勤务安排,实施联合勤务、错时勤务,同时进一步加大节假日警力部署,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比前三年平均数上升5%。 |
2024年 12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13.定期开展县道、乡村道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超员、违法载人及货运车辆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查处与前三年同期平均数上升5%以上。 |
2024年 12月底 |
派出所、执法大队、各村居 |
|
14.开展非法运营车辆专项整治,在主要路段、重点节假日期间布控警力,重点查处无正规营运资质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形成合力,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稳定。 |
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三) 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攻坚行动 |
15.开展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前三年同期平均数上升5%以上。 |
2024年 12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16.持续开展各村无牌无证二轮、三轮摩托车摸排整治,建立工作摸排台账,营造拒绝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的浓厚氛围,年内实现全县摩托车头盔佩戴率达85%,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查处率与前三年同期平均数上升5%以上。 |
2024年 12月底 |
各村居、派出所 |
|
17.劝导试点村在第二季度末前实现宣传劝导试点行政村的建立达50%,严格落实对重点人群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交通安全宣教,并逐一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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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底 |
谌坑村、下埠村、巫坊村、彭高村 |
|
(四)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
|
18.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七进”、逢八集中宣传日等活动,完成进行政村100%、进客货运输企业100%、进中小学校、幼儿园100%,每月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一老一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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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各村居、派出所、道安办、安监站 |
19.每季度制作一份长图文、短视频等融媒产品,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 |
2024年 11月底 |
平安办、派出所、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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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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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每月定期曝光一批“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以及“终生禁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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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平安办、各村居 |
2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你我通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充分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校园广播和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或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家庭成员的文明交通安全素质。 |
2024年 12月底 |
湖村中心学校、文明办、派出所、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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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组织开展“送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认真推广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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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农技站、平安办、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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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
|
23.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显见性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切实把住村口、镇口、集市口,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堵在出村或上路前。 |
2024年 12月底 |
各村居、派出所 |
(五)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
24.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救助基金使用和管理体制,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率,保障道路事故受害人切身利益。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加快建立110报警服务台与120医疗急救服务台联动工作机制,推动“110”和“120”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实现“110”和“120”相互高效支援,积极拓展抢救急危重患者交通绿波带、交通事故紧急救护支援等机制运作功能,全面增强处置突发事件、服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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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底 |
派出所、卫生院、财政所、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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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五)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
25.坚持党政领导,彰显突发事件中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权威性,参与急救人员要坚决服从现场指挥,相互协同配合,全力救治现场伤员,未经现场指挥同意,不得擅自拒绝救治或离开急救现场,持续提升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效率,努力减少交通事故致死率和致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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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底 |
派出所、卫生院、各村居
|
26.立足湖村实际,加快构建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务农务工人员在重点时段集体出行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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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各村居、农技站、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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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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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规划,通过定制优化路线、错峰出行等多种方式,有效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且每季度开展一次接送学生的班车、私家车、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等车辆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重点时段(如周末放假和节日放假时段)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摸排学生上下学搭车的车辆,排查学生搭乘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汇总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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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湖村中心学校、派出所、执法大队、各村居 |
28.每季度开展一次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户、维修门店开展实地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销售违规摩托车、电动车,严禁非法拼装、组装、改装车辆的经营行为,推进二轮、三轮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营造严管严查的整治高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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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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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矿山、水泥厂、砂石料场、物流公司、建筑工地等货物集散的排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装使用称重、视频监控等设备,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出场(站)货车合法装载。派出所对于查处的超载超限车辆,能够确定属于本镇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要及时抄告行业主管或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2024年 11月底 |
各村居,自然资源所、村建站、水利站、安监站、派出所 |
湖政〔2024〕5号
湖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村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单位:
现将《湖村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湖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湖村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9月、12月我县曹坊镇相继发生2起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岁末年初人流、车流集中,历来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源头隐患,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大二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未戴头盔、违法载人,货车超载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村居、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获得巩固提升,实现“二下降一杜绝”的工作目标,即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止。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道安工作机制提升攻坚行动
1.完善管理机制。各村居与各道安成员单位需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攻坚行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每月召开一次道安办人员工作例会,研究讨论道安业务;镇道安办需推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增进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镇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居
2.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道路安全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及单位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序时进度,做到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镇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3.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相关路面执法部门要推动落实省安委办《防范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安全风险十项措施》,督促道路运输、混凝土和水泥管桩生产运输、建筑垃圾运输、租赁等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车辆运输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村建站,各村居
4.加强货车辅助设备建设。推动经审批运输企业货车右侧盲区设备安装工作,2024年安装率达到车辆总数的80%。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5.加强重点车辆隐患排查。严格重点车辆查验登记,联网核查“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资质,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
责任单位:派出所、企业站、各村居
6.强化农村重点车辆监管。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下沉一线、走村入户,全面摸清农用车、三轮车、工程用车等车辆以及驾驶员的基本情况,逐户逐车逐人进行催检催销,进一步提高农村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以及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坚决防止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
责任单位:各村居、派出所、农技站
7.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治理。每季度至少要完成5处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排查结果要建立道路隐患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推动道路隐患“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各村居、道安办
8.强化事故复盘分析。对三年以来发生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涉及亡人翻坠事故的险要路段、平交路口的问题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形成事故复盘分析报告。
责任单位:派出所、公路养护站、执法大队、水利站、林业站、各村居
9.强化亡人事故“四个一”机制。认真落实亡人交通事故“四个一”工作机制,全部完成“三必上”“五必上”改造。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10.强化事故隐患“回头看”工作。镇道安办要组织专业人员对亡人事故路段开展“回头看”,对相关问题隐患整治整改不彻底的村居或部门,要及时发送整改通知,从严从速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道安办、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居
(三)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攻坚行动
11.强化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要统筹国集镇、农村道路勤务安排,实施联合勤务、错时勤务,同时进一步加大节假日警力部署,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
责任单位:派出所
12.开展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农村出 行特征,明确重点管控路段、时段,对不同违法行为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紧盯“红白喜事”、圩日、采摘收种、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出行和早、中、晚出工收工重点时段,加强路面管控。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路长”“网格员”等力量的作用,严管严查、教育劝导农村“两违”等突出违法行为。定时开展非法营运、农用车违法载人、三轮车违法载人和二轮车超员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摩托车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13.开展无牌二、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按照见人、见证、见车的工作原则,逐一对辖区的二、三轮摩托车建立工作摸排台账,做好一车一档,要紧盯二轮、三轮摩托车和事故多发区域、时段,加强研判分析,持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要加强警力统筹,特别要组织派出所,实行专班推进,通过警种联勤、交叉用警等方式,加强对县道和乡村路段、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和点段的管控,严厉整治二轮、三轮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派出所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
14.强化宣传劝导试点村推行。推行宣传劝导试点村要在第二季度末前实现宣传劝导试点行政村的建立达50%,严格落实对重点人群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交通安全宣教,并逐一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责任单位:谌坑村、下埠村、巫坊村、彭高村
15.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七进”、逢八集中宣传日等活动,完成进行政村100%、进客货运输企业100%、进中小学校、幼儿园100%,每月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一老一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居、派出所、道安办
16.普及交通安全法律与常识。每季度制作一份长图文、短视频等融媒产品,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道安办
17.深化典型案例大曝光。每月定期曝光一批“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以及“终生禁驾人员”。
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各村居
18.推动校园文明出行。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你我通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充分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校园广播和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或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家庭成员的文明交通安全素质。
责任单位:湖村中心学校、平安办、派出所、各村居
19.深化农机安全宣传。组织开展“送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认真推广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
责任单位:农技站、平安办、各村居
20.扩大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显见性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切实把住村口、镇口、集市口,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堵在出村或上路前。
责任单位:各村居、派出所、道安办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21.完善交通事故紧急救护支援机制。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救助基金使用和管理体制,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率,保障道路事故受害人切身利益。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加快建立110报警服务台与120医疗急救服务台联动工作机制,推动“110”和“120”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实现“110”和“120”相互高效支援,积极拓展抢救急危重患者交通绿波带、交通事故紧急救护支援等机制运作功能,全面增强处置突发事件、服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综合能力。
责任单位:派出所、卫生院、财政所,各村居
22.健全现场应急指挥机制。坚持党政领导,彰显突发事件中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权威性,参与急救人员要坚决服从现场指挥,相互协同配合,全力救治现场伤员,未经现场指挥同意,不得擅自拒绝救治或离开急救现场,持续提升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效率,努力减少交通事故致死率和致残率。
责任单位:派出所、卫生院、各村居
23.加强学生出行管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规划,通过优化路线、错峰出行等多种方式,有效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且每季度开展一次接送学生的班车、私家车、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等车辆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重点时段(如周末放假和节日放假时段)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摸排学生上下学搭车的车辆,排查学生搭乘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汇总和治理。
责任单位:湖村中心学校、派出所、各村居
24.强化行业监管。每季度开展一次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户、维修门店实地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销售违规摩托车、电动车,严禁非法拼装、组装、改装车辆的经营行为,推进二轮、三轮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营造严管严查的整治高压氛围。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居
25.强化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矿山、水泥厂、砂石料场、物流公司、建筑工地等货物集散的排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装使用称重、视频监控等设备,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出场(站)货车合法装载。派出所对于查处的超载超限车辆,能够确定属于本县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要及时抄告行业主管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居、自然资源所、村建站、水利站、安监站、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建强道安队伍。各村居、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派出所农村交警中队要发挥工作职责,专门指导和管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质效。
(二)周密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全力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整治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最快速度,抓紧抓实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既要抓好攻坚整治工作,也要抓好亡人事故调查,把责任落实、短板弱项、隐患问题、机制建设等深层次问题查深查透,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科学有效开展交通事故预测预警预防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多方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做到常态沟通、高频协商,快速形成强大合力,高效推进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别是在执法上,要以派出所为“主力军”,牵头整合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力量,不间断开展巡查整治,切实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和媒体共同参与,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和有利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水平,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支持、全面参与”的工作局面。
(四)以整促治,强化机制推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整治行动,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运用行政、刑事手段和问责措施,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及交通参与者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严肃倒查问责。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反馈机制,遇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口头报告,一小时内必须书面报送初步情况,最新情况及时续报,不得漏报、谎报和瞒报,切实压紧压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
附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攻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一) 开展道安 工作机制 提升攻坚 行动 |
1.召开一次动员会,全面部署推动“重点攻坚”;每月召开道安工作例会。 |
2024年 12月底前 |
镇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居 |
2.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道路安全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整治责任到岗到人到位。 |
2024年 1月18日 |
镇道安成员单位、各村居 |
|
3.将“重点攻坚”成效纳入村居道安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考评重要依据 |
2024年 11月底 |
道安办、平安办、安监办 |
(二) 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
4.相关路面执法部门要推动落实省安委办《防范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安全风险十项措施》,督促道路运输、混凝土和水泥管桩生产运输、建筑垃圾运输、租赁等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车辆运输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执法大队、村建站,各村居
|
5.推动经审批运输企业货车右侧盲区设备安装工作,2024年安装率达到车辆总数的80%。 |
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
6.严格重点车辆查验登记,联网核查“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资质,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重点驾驶人年度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不低于99%。 |
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二) 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
7.全面摸清农用车、三轮车、工程用车等车辆以及驾驶员的基本情况,逐户逐车逐人进行催检催销,进一步提高农村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达99%以上。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99%以上。 |
2024年 11月底 |
各村居、派出所、农技站 |
8.每季度至少要完成5处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排查结果要建立道路隐患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推动道路隐患“动态清零”。 |
2024年 12月底 |
各村居、道安办 |
|
9.完成三年以来发生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涉及亡人翻坠事故的险要路段、平交路口的问题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形成事故复盘分析报告。 |
2024年 2月底 |
派出所、公路养护站、城管局、气象局、水利站、林业站、各村居
|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二) 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
10.每月认真落实亡人交通事故“四个一”工作机制,全部完成“三必上”“五必上”改造。 |
2024年 12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11.道安办每季度要组织专业人员对亡人事故路段开展“回头看”,对相关问题隐患整治整改不彻底的乡镇或部门,要及时发送整改通知,从严从速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
2024年 12月底 |
道安办、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居 |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三) 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攻坚行动 |
12.统筹国县道、农村道路勤务安排,实施联合勤务、错时勤务,同时进一步加大节假日警力部署,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比前三年平均数上升5%。 |
2024年 12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13.定期开展县道、乡村道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超员、违法载人及货运车辆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查处与前三年同期平均数上升5%以上。 |
2024年 12月底 |
派出所、执法大队、各村居 |
|
14.开展非法运营车辆专项整治,在主要路段、重点节假日期间布控警力,重点查处无正规营运资质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形成合力,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稳定。 |
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三) 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攻坚行动 |
15.开展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前三年同期平均数上升5%以上。 |
2024年 12月底 |
派出所、各村居 |
16.持续开展各村无牌无证二轮、三轮摩托车摸排整治,建立工作摸排台账,营造拒绝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的浓厚氛围,年内实现全县摩托车头盔佩戴率达85%,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查处率与前三年同期平均数上升5%以上。 |
2024年 12月底 |
各村居、派出所 |
|
17.劝导试点村在第二季度末前实现宣传劝导试点行政村的建立达50%,严格落实对重点人群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交通安全宣教,并逐一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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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底 |
谌坑村、下埠村、巫坊村、彭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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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
|
18.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七进”、逢八集中宣传日等活动,完成进行政村100%、进客货运输企业100%、进中小学校、幼儿园100%,每月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一老一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
2024年 11月底 |
各村居、派出所、道安办、安监站 |
19.每季度制作一份长图文、短视频等融媒产品,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 |
2024年 11月底 |
平安办、派出所、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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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
|
20.每月定期曝光一批“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以及“终生禁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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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派出所、平安办、各村居 |
2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你我通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充分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校园广播和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或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家庭成员的文明交通安全素质。 |
2024年 12月底 |
湖村中心学校、文明办、派出所、各村居 |
|
22.组织开展“送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认真推广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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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农技站、平安办、各村居 |
|
(四)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
|
23.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显见性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切实把住村口、镇口、集市口,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堵在出村或上路前。 |
2024年 12月底 |
各村居、派出所 |
(五)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
24.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救助基金使用和管理体制,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率,保障道路事故受害人切身利益。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加快建立110报警服务台与120医疗急救服务台联动工作机制,推动“110”和“120”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实现“110”和“120”相互高效支援,积极拓展抢救急危重患者交通绿波带、交通事故紧急救护支援等机制运作功能,全面增强处置突发事件、服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综合能力。
|
2024年 6月底 |
派出所、卫生院、财政所、各村居
|
整治项目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五)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
25.坚持党政领导,彰显突发事件中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权威性,参与急救人员要坚决服从现场指挥,相互协同配合,全力救治现场伤员,未经现场指挥同意,不得擅自拒绝救治或离开急救现场,持续提升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效率,努力减少交通事故致死率和致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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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底 |
派出所、卫生院、各村居
|
26.立足湖村实际,加快构建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务农务工人员在重点时段集体出行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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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各村居、农技站、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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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
27.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规划,通过定制优化路线、错峰出行等多种方式,有效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且每季度开展一次接送学生的班车、私家车、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等车辆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重点时段(如周末放假和节日放假时段)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摸排学生上下学搭车的车辆,排查学生搭乘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汇总和治理。
|
2024年 11月底 |
湖村中心学校、派出所、执法大队、各村居 |
28.每季度开展一次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户、维修门店开展实地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销售违规摩托车、电动车,严禁非法拼装、组装、改装车辆的经营行为,推进二轮、三轮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营造严管严查的整治高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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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底 |
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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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矿山、水泥厂、砂石料场、物流公司、建筑工地等货物集散的排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装使用称重、视频监控等设备,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出场(站)货车合法装载。派出所对于查处的超载超限车辆,能够确定属于本镇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要及时抄告行业主管或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2024年 11月底 |
各村居,自然资源所、村建站、水利站、安监站、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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