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3-1100-2024-00003 | 文号 | 曹政〔2024〕6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2-02 | |||||||||
标题 | 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33-1100-2024-00003 | ||
文号 | 曹政〔2024〕6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2-02 | ||
标题 | 曹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镇独树居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与国家消防救援局等有关文件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镇消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岁末年初消防形势安全稳定。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层层压实消防职责,传导到基层末梢,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学校、养老院等场所。
(四)冷库。包括土建式冷库、装配式冷库以及其他建筑物内部采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等轻质复合夹芯板拼装而成的类似冷库(柜)功能的冷藏设备等。
三、整治重点
为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检查发现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必须依法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符合查封条件的必须依法临时查封,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严密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存在此类问题的,严格查清责任,必须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可结合本地本行业“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比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隐患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镇消安委办将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自改,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发三类场所消防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镇里将组织派出所、消防所、综合执法大队等基层力量开展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堵占疏散通道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需要拆除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的,要上门做好工作。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要用好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办力度。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村(居)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曝光,春节后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曝光。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媒体进行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要求。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等力量,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要集中推进消防联勤工作,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消防监督员及时通报辖区重点单位调整和突出火灾隐患情况,协调单位配合消防救援站做好熟悉演练工作。消防救援站要结合熟悉演练工作,测试单位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和登高作业场地,对发现可能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向消防监督员通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村(居)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突出风险隐患,落实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行业部门(单位)要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行业部门(单位)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镇消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结合实际细化本辖区、本系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合发动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已建成的村居消防所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 (2024年3月底前)。各村(居)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对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的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将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社会单位要对照《单位自查登记表》(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作出安全承诺,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提升员工火灾自防自教能力,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
请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单位)每周五上午将《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突出风险隐患统计表》(附件2)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上报镇消安委办,其他工作情况按照《关于开展消防逃生通道专项整治的通知》(宁安委办[2024]9号)《关于进一步细化分解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消安委办[2024]2号)既定工作部署及时上报。镇消安委办将适时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单位自查登记表
2.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突出风险统计表
3.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曹坊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镇独树居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与国家消防救援局等有关文件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镇消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岁末年初消防形势安全稳定。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层层压实消防职责,传导到基层末梢,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学校、养老院等场所。
(四)冷库。包括土建式冷库、装配式冷库以及其他建筑物内部采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等轻质复合夹芯板拼装而成的类似冷库(柜)功能的冷藏设备等。
三、整治重点
为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检查发现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必须依法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符合查封条件的必须依法临时查封,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严密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存在此类问题的,严格查清责任,必须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可结合本地本行业“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比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隐患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镇消安委办将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自改,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发三类场所消防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镇里将组织派出所、消防所、综合执法大队等基层力量开展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堵占疏散通道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需要拆除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的,要上门做好工作。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要用好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办力度。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村(居)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曝光,春节后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曝光。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媒体进行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要求。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等力量,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要集中推进消防联勤工作,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消防监督员及时通报辖区重点单位调整和突出火灾隐患情况,协调单位配合消防救援站做好熟悉演练工作。消防救援站要结合熟悉演练工作,测试单位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和登高作业场地,对发现可能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向消防监督员通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村(居)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突出风险隐患,落实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行业部门(单位)要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行业部门(单位)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镇消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结合实际细化本辖区、本系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合发动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已建成的村居消防所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 (2024年3月底前)。各村(居)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对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的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将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社会单位要对照《单位自查登记表》(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作出安全承诺,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提升员工火灾自防自教能力,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
请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单位)每周五上午将《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突出风险隐患统计表》(附件2)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上报镇消安委办,其他工作情况按照《关于开展消防逃生通道专项整治的通知》(宁安委办[2024]9号)《关于进一步细化分解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消安委办[2024]2号)既定工作部署及时上报。镇消安委办将适时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单位自查登记表
2.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突出风险统计表
3.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曹坊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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