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7-1100-2023-00042 文号 翠党政办〔2023〕43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1-28
标题 翠江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翠江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27-1100-2023-00042
文号 翠党政办〔2023〕43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1-28
标题 翠江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翠江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翠江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翠江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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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翠江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翠江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宁化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坚持依法治火,严格火源管理,不断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运用科学的组织方法,采取各种法律、行政、经济措施,是及时有效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保证。为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促进我林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及时向翠江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组织扑救。

1、凡发生森林火灾,都应由人民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处理。

2、发生火情,应立即将火情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

1)起火地点包括行政村名、地名、报告人单位、姓名;

2)起火时间和发现时间;

3)火场延烧情况和蔓延发展趋势;

4)组织扑救情况,包括出动人员;到达火场人数;现场指挥姓名、联系电话,拟采取扑救措施等;

5)起火原因、火灾的过火面积,肇事者姓名;

6)需上级支持解决的问题等。

二.扑救组织领导

 1、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的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

2、村防火办值班人员根据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所在村村民通报,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三、扑火力量

主要扑火力量:组织不少于30人的森林扑火队。

补充扑火力量:凡接到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命令的单位和本村村民,必须在20分钟内迅速反应、组织精干人员赶赴指定地点参加扑救工作,不得延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员组织残疾人员、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体弱人员扑救森林火灾。

四、后勤保障

1、通讯联络。火场指挥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手机、对讲机),随时与防火办)、防火值班室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报告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值班人员应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2、火场向导。要留有熟悉火场道路的向导人员,并于预定的接头路口等候单位支援的扑火队伍。

3、扑火现场所需的食品和饮水由火场所在的村负责供给,政府或防火指挥部应及时补充。

五、队员装备

应急扑火队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穿好扑火服装、鞋帽,戴好头盔,带好毛巾、水壶、手电、干粮及红旗,并准备好砍刀、二号拖把和风力灭火器、油锯等灭火工具。

六、交通保障

、村和直单位车辆(含摩托车)应随时听候调遣,政府和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车辆应马上将扑火工具和应急火队员运至指定地点。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翠江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翠江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宁化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坚持依法治火,严格火源管理,不断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运用科学的组织方法,采取各种法律、行政、经济措施,是及时有效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保证。为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促进我林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及时向翠江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组织扑救。

1、凡发生森林火灾,都应由人民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处理。

2、发生火情,应立即将火情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

1)起火地点包括行政村名、地名、报告人单位、姓名;

2)起火时间和发现时间;

3)火场延烧情况和蔓延发展趋势;

4)组织扑救情况,包括出动人员;到达火场人数;现场指挥姓名、联系电话,拟采取扑救措施等;

5)起火原因、火灾的过火面积,肇事者姓名;

6)需上级支持解决的问题等。

二.扑救组织领导

 1、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的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

2、村防火办值班人员根据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所在村村民通报,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三、扑火力量

主要扑火力量:组织不少于30人的森林扑火队。

补充扑火力量:凡接到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命令的单位和本村村民,必须在20分钟内迅速反应、组织精干人员赶赴指定地点参加扑救工作,不得延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员组织残疾人员、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体弱人员扑救森林火灾。

四、后勤保障

1、通讯联络。火场指挥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手机、对讲机),随时与防火办)、防火值班室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报告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值班人员应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2、火场向导。要留有熟悉火场道路的向导人员,并于预定的接头路口等候单位支援的扑火队伍。

3、扑火现场所需的食品和饮水由火场所在的村负责供给,政府或防火指挥部应及时补充。

五、队员装备

应急扑火队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穿好扑火服装、鞋帽,戴好头盔,带好毛巾、水壶、手电、干粮及红旗,并准备好砍刀、二号拖把和风力灭火器、油锯等灭火工具。

六、交通保障

、村和直单位车辆(含摩托车)应随时听候调遣,政府和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车辆应马上将扑火工具和应急火队员运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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