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3-00020
  • 备注/文号: 宁减办〔2023〕6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08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减办〔2023〕6号
来源: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10-09 14:55

各乡(镇)减灾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10月13日是第34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强调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灾害风险治理模式,保护好灾害脆弱群体,加强防灾减灾中的韧性建设。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3〕22号)、《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减办便函〔2023〕6号)和《三明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减办〔2023〕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今年国际减灾日各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各乡(镇)减灾委员会及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全面推动各方安全风险防范责任上肩、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以国际减灾日为契机,通过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宣传平台宣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围绕减灾主题,积极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活动。各乡(镇)减灾委员会及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紧紧围绕“共同打造有韧性的未来”主题,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广播电视、科普场馆、安全文化主题公园等各类平台及场所,广泛宣传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等各类灾害和火灾、煤气泄漏、溺水、中毒、交通事故等的防范知识与应对技能,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新闻媒体要加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产品播出频次,深入宣传报道防灾减灾成果和经验做法,营造防灾减灾宣传良好氛围。

  三、注重统筹协调,构建多方参与新格局。各乡(镇)减灾委员会及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不断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抵御能力,不断提高社会韧性。各乡(镇)减灾委员会及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好各行业部门和单位作用,加强组织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提升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及时补充更新各类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各类专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持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发挥乡镇网格督导员作用,做到以点带面、辐射引领,加强农村和社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减灾基础设施,提升群众对应急事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筑牢全社会大安全大应急理念。

  四、加强探索实践,深化普查成果应用。各乡(镇)减灾委员会及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组织专业队伍,特别是加强对城乡社区、学校、医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区域,火车站、城镇燃气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要抓住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有利契机,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的探索和具体实践,充分用好用活数据成果,加强在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等方面的运用。对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要明确各类风险隐患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早处置。

  五、强化责任意识,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秋季(10 月~ 11 月)平均气温 16.2~19.6℃,偏高 0.1~0.5℃;总降水量 98.1~149.0毫米,偏多 1~2成。冬季(12 月~次年 2 月)平均气温 7.6~11.9℃,偏高 0.1~ 0.5℃,气温变化幅度较大,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寒潮天气过程;总降水量 204.5~287.3毫米,偏多1~2 成。各乡(镇)减灾委员会及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紧盯每一次重大灾害天气过程会商研判,紧盯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野外火源管控,紧盯高危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压紧压实防范责任,统筹做好监测预警、力量配置、应急值守、物资保障等各项工作,认真防范应对森林防火、低温寒潮等灾害风险,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乡(镇)减灾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国际减灾日活动开展情况及统计表报送县减灾办(联系电话:0598-6828213,电子邮箱:nhxjzg@163.com)。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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