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1-1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安政文〔2023〕1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17
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安远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海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万在友 镇人大主席
成 员:范忠清 安远自然资源所所长
翁咪雪 镇党政办主任
张潇婕 镇财政所所长
邱怀龙 镇民政办主任
付连发 镇村建站站长
曾国寿 镇农技站站长
刘英美 镇水利站站长
李常松 安远派出所所长
王华祥 安远林业站站长
吴玉应 安远卫生院院长
吴可腾 安远电信站站长
李裕胜 安远道班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范忠清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镇自然资源所。
二、安全转移有关事项
1.信息运行:在防灾、抗灾中,各村(居)要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以便镇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当接到县自然资源局或县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地质灾害点村(居)包村领导、干部和村(居)责任人,各村(居)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通知本村(居)的具体灾害点监测人及灾点群众。
2.安全转移信号:有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时,由各村负责人、包村干部、监测人和自然资源协管员按灾害点群众转移方案要求,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采用敲锣、高音喊叫等进行传播。
3.安全转移:遇到大雨或暴雨要加强监测,及时上报险情和新灾点,镇防灾抗灾领导小组根据灾情信息及时通知各村民兵应急分队集中待命,及时奔赴受灾点协助安全转移;镇包村领导、干部、村负责人和自然资源协管员应深入灾点群众中去,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转移。
4.注意事项:地质灾害发生时,必须向灾害点两侧方向转移,严禁顺滑坡转移;转移疏散路线、人员安置应预先确定。
5.警报解除: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各村灾点负责人,村负责人通知转移的群众,严密监视动态。
附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安远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抄送: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镇领导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 |
安远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印发 |
附件:
安远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行政村 |
责任 领导 |
责任人 |
地质灾害点户主姓名 |
杜家村 |
张 慧 |
王德洪 |
草堆王立相等2户 |
增坑村 |
李方光 |
陈明亮 |
苦竹坑谢木根等5户 |
灵丰山村 |
潘晓花 |
张仁恭 |
鼓面前陈远芳等2户 |
张垣村 |
黄俊杰 |
伍恩生 |
茜坑张清显等7户 |
洪围村 |
周兴美 |
王鹏飞 |
横排自然村曾福生等41户 |
安远村 |
潘龙武 |
王国财 |
城脑上伍元福等19户、下悠陂冯振帮等10户、桥背刘敬能等12户 |
伍坊村 |
谢啟敏 |
曾文东 |
西边伍福春等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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