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0-1100-2023-00007 文号 泉政〔2023〕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3-22
标题 泉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上镇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30-1100-2023-00007
文号 泉政〔2023〕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3-22
标题 泉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上镇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泉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泉上镇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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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避灾转移安置工作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冰雹、台风、雨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等须做好转移安置灾民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准备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泉上镇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克华  泉上镇党委书记

何超文  泉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陈    泉上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邱春子  泉上镇党委副书记

谢文斌  泉上镇党委组织委员

   泉上镇党委宣传委员

曾其明  泉上镇党委政法委员

陈明华  泉上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副镇长

张海宏  泉上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陈俊文  泉上镇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李颖璐  泉上镇副镇长

   泉上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员:谢春林、蔡行兴、邱启旺、朱洪亮、李先发、  陈俊文李似源、池生球、熊森平、廖美成、廖福雄、陈永洪、夏传焕、谌  建、吴宝琴、熊鸿财,负责指挥协调应对极端天气的各项工作。

镇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6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李先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6个工作组如下:

1) 灾情信息组

 长:李颖璐

    员:谢春林、吴宝琴、谌  建、熊鸿财、蔡行兴、邱启旺。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灾情信息并做好防灾宣传工作。

2) 转移巡查组

    长:陈明华

    员:各包村工作组成员,镇武装部,泉上派出所、镇民兵预备役人员和护林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受灾群众转移、灾害隐患点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3) 接收安置组

    长:陈  彬

    员:烟草站、水利站、村建站、安监站、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受灾群众接收、安置等工作。

4) 生活保障组

    长:邱春子

    员:民政办、财政所、农技站、食安办等部门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

5) 卫生安全组

    长:廖美成

    员:卫生院、卫计办等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受灾人员医疗救助、卫生安全等工作。

(6)防冰雹作业组

 长:陈庆禄(县气象局防雹作业队队长)

 员:陈日贤、陈贵添、吴春晖

工作职责:气象局防雹作业队根据天气预警信息负责防雹作业,及时消除不利天气的影响。

2.各村要相应成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负责本村防灾减灾工作。

3.各村避灾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避灾点管理人员3人以上、避灾引导员6人以上。

(二)物质准备

各村(居)要按照“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要求”(附件1)及“避灾点物资保障参考标准”(附件2)的要求做好避灾点建设,为避灾点配备必要的床板、卧具、炉灶、餐具、应急灯、手电、蜡烛等保障物资及生活必需品,加强避灾点内部设施和物资管理。

三、启动条件

根据气象、水利、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会发生或即将发生需转移安置灾民的自然灾害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措施

(一)应急反应

1.灾情发生后,各村(居)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避灾点管理人员、避灾引导员要第一时间赶赴避灾点。

2.根据灾情,估算需安置灾民人数、需准备的保障物资和生活必需品数量。

3.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保障物质及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工作。

4.认真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5.及时向镇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办报告灾民受灾及转移安置情况。

(二)转移安置办法

1.对可能出现险情区域的村,应派出避灾引导员严密监视,通过敲锣、广播、入户告知等方式提醒群众做好转移准备。转移安置要坚持以投亲靠友为主、以避灾点安置为辅,“安全、就近、就便”的原则,一旦出现险情,由避灾引导员分别在村中心、主道路、交叉路口敲锣发出警示信号,按预定线路组织灾民转移安置。

2.灾民原则上安置在本村及就近避灾点,需安置到邻近其它避灾点、镇避灾点的,由相应的避灾应急小组视情况及时作出安排,由避灾引导员引导到指定避灾点。

(三)应急安置

1.灾民到达避灾点后,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置工作。接收安置组做好避灾群众接待安置、登记统计、管理工作,禁止其自行回迁。灾害警报解除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动员群众回迁。

2.生活保障组做好避灾群众食宿和其它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避灾期间避灾点储备物资出入库登记,及时配合补充库存物资,确保避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灾害警报解除后,对避灾点物品进行整理、清洗、消毒、核查、重新入库,对消耗物品和所产生的费用进行登记造册报请核销。

3.卫生安全组做好避灾群众医疗救治、生活卫生、心理治疗及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避灾点安全稳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避灾点内部设施和物资管理,禁止人为损坏内部设施,禁止将避灾点保障物资带回私用。

4.灾害警报解除后,经相应工作小组批准,避灾点管理人员及时动员灾民回迁。

(四)其他事项

1.各村(居)要制定相应的避灾应急预案,报镇安监站备案。

2.本预案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泉上镇人民政府

2023322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避灾转移安置工作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冰雹、台风、雨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等须做好转移安置灾民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准备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泉上镇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克华  泉上镇党委书记

何超文  泉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陈    泉上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邱春子  泉上镇党委副书记

谢文斌  泉上镇党委组织委员

   泉上镇党委宣传委员

曾其明  泉上镇党委政法委员

陈明华  泉上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副镇长

张海宏  泉上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陈俊文  泉上镇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李颖璐  泉上镇副镇长

   泉上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员:谢春林、蔡行兴、邱启旺、朱洪亮、李先发、  陈俊文李似源、池生球、熊森平、廖美成、廖福雄、陈永洪、夏传焕、谌  建、吴宝琴、熊鸿财,负责指挥协调应对极端天气的各项工作。

镇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6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李先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6个工作组如下:

1) 灾情信息组

 长:李颖璐

    员:谢春林、吴宝琴、谌  建、熊鸿财、蔡行兴、邱启旺。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灾情信息并做好防灾宣传工作。

2) 转移巡查组

    长:陈明华

    员:各包村工作组成员,镇武装部,泉上派出所、镇民兵预备役人员和护林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受灾群众转移、灾害隐患点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3) 接收安置组

    长:陈  彬

    员:烟草站、水利站、村建站、安监站、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受灾群众接收、安置等工作。

4) 生活保障组

    长:邱春子

    员:民政办、财政所、农技站、食安办等部门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

5) 卫生安全组

    长:廖美成

    员:卫生院、卫计办等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受灾人员医疗救助、卫生安全等工作。

(6)防冰雹作业组

 长:陈庆禄(县气象局防雹作业队队长)

 员:陈日贤、陈贵添、吴春晖

工作职责:气象局防雹作业队根据天气预警信息负责防雹作业,及时消除不利天气的影响。

2.各村要相应成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负责本村防灾减灾工作。

3.各村避灾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避灾点管理人员3人以上、避灾引导员6人以上。

(二)物质准备

各村(居)要按照“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要求”(附件1)及“避灾点物资保障参考标准”(附件2)的要求做好避灾点建设,为避灾点配备必要的床板、卧具、炉灶、餐具、应急灯、手电、蜡烛等保障物资及生活必需品,加强避灾点内部设施和物资管理。

三、启动条件

根据气象、水利、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会发生或即将发生需转移安置灾民的自然灾害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措施

(一)应急反应

1.灾情发生后,各村(居)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避灾点管理人员、避灾引导员要第一时间赶赴避灾点。

2.根据灾情,估算需安置灾民人数、需准备的保障物资和生活必需品数量。

3.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保障物质及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工作。

4.认真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5.及时向镇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办报告灾民受灾及转移安置情况。

(二)转移安置办法

1.对可能出现险情区域的村,应派出避灾引导员严密监视,通过敲锣、广播、入户告知等方式提醒群众做好转移准备。转移安置要坚持以投亲靠友为主、以避灾点安置为辅,“安全、就近、就便”的原则,一旦出现险情,由避灾引导员分别在村中心、主道路、交叉路口敲锣发出警示信号,按预定线路组织灾民转移安置。

2.灾民原则上安置在本村及就近避灾点,需安置到邻近其它避灾点、镇避灾点的,由相应的避灾应急小组视情况及时作出安排,由避灾引导员引导到指定避灾点。

(三)应急安置

1.灾民到达避灾点后,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置工作。接收安置组做好避灾群众接待安置、登记统计、管理工作,禁止其自行回迁。灾害警报解除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动员群众回迁。

2.生活保障组做好避灾群众食宿和其它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避灾期间避灾点储备物资出入库登记,及时配合补充库存物资,确保避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灾害警报解除后,对避灾点物品进行整理、清洗、消毒、核查、重新入库,对消耗物品和所产生的费用进行登记造册报请核销。

3.卫生安全组做好避灾群众医疗救治、生活卫生、心理治疗及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避灾点安全稳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避灾点内部设施和物资管理,禁止人为损坏内部设施,禁止将避灾点保障物资带回私用。

4.灾害警报解除后,经相应工作小组批准,避灾点管理人员及时动员灾民回迁。

(四)其他事项

1.各村(居)要制定相应的避灾应急预案,报镇安监站备案。

2.本预案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泉上镇人民政府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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