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2-00021 文号 宁减办〔2022〕23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2-15
标题 关于做好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2-00021
文号 宁减办〔2022〕23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2-15
标题 关于做好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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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减灾委,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测,受强冷空气影响,16日夜里起气温明显下降,我县将出现一次寒潮过程。最低气温过程降温幅度可达12~15℃,极端最低气温出现在18日~19日,最低气温-6~

  -4℃,高海拔山区-9~-6℃,20日起气温缓慢回升。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我县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思想,强化责任落实

  此轮寒潮天气降温幅度大、区域全覆盖,高海拔山区可能有出现霜冻、结冰,对群众生活、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有一定影响。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当前低温寒潮防范应对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原则,结合实际认真研判,科学确定防范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绷紧防范应对弦,不放松、不懈怠,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保障各行各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正常。

  二、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预警预报

  气象部门要强化低温雨雪天气的监测与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建筑施工、群众出行、疫情防控等提供指导性建议。农业、烟草、林业、交通、公安、民政、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利用“村村响”喇叭、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和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三、抓好重点领域,落细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寒潮天气发展趋势,积极落实防御措施,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细化落实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加强事故易发多发重点路段以及易结冰、积雪路段的监控和巡查,提前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除冰除雪,发布实时路况信息,防止各类交通事故发生;住建、水利、城管、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基础设施巡检,提前落实电网、通信网线、管道、仪表、园林绿化设施防寒冻措施,做好抢险抢修的各项准备,确保供水、供电、供气、通迅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农业农村、林业、烟草等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作物、茶果苗木、烟苗、畜禽养殖的抗灾救灾指导,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帮助群众科学防灾,及早应对灾害可能带来的影响,加强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灾害损失;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灾害事故发生;文旅部门要加强易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的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民政、应急等部门要重点关注低保、五保、优抚、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及时开展寒冬送暖、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确保弱势群体不挨饿受冻。

  四、加强隐患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协作,扎实推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品企业、旅游、用电等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要盯紧农村老旧房屋用电安全,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加强宣传引导,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发生“小火亡人”事故。

  五、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值守和备勤,密切关注天气及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及时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相关突发事件。要加大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力度,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进一步梳理掌握本区域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情况,根据灾害风险提前预置力量物资,加强融雪剂、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储备,做好除冰、扫雪等装备准备,确保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救援救灾和险情处置。

  六、险情灾情报送

  根据省、市领导要求,请各乡(镇)从12月16日起,每日12时前报送“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情况报送表”(详见附件)。如遇突发事件、专门情况可随时报送。

  联系电话:0598-6828213,报送邮箱:nhxjzg@163.com。

   

  附件: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情况报送表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各乡(镇)减灾委,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测,受强冷空气影响,16日夜里起气温明显下降,我县将出现一次寒潮过程。最低气温过程降温幅度可达12~15℃,极端最低气温出现在18日~19日,最低气温-6~

  -4℃,高海拔山区-9~-6℃,20日起气温缓慢回升。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我县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思想,强化责任落实

  此轮寒潮天气降温幅度大、区域全覆盖,高海拔山区可能有出现霜冻、结冰,对群众生活、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有一定影响。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当前低温寒潮防范应对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原则,结合实际认真研判,科学确定防范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绷紧防范应对弦,不放松、不懈怠,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保障各行各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正常。

  二、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预警预报

  气象部门要强化低温雨雪天气的监测与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建筑施工、群众出行、疫情防控等提供指导性建议。农业、烟草、林业、交通、公安、民政、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利用“村村响”喇叭、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和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三、抓好重点领域,落细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寒潮天气发展趋势,积极落实防御措施,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细化落实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加强事故易发多发重点路段以及易结冰、积雪路段的监控和巡查,提前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除冰除雪,发布实时路况信息,防止各类交通事故发生;住建、水利、城管、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基础设施巡检,提前落实电网、通信网线、管道、仪表、园林绿化设施防寒冻措施,做好抢险抢修的各项准备,确保供水、供电、供气、通迅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农业农村、林业、烟草等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作物、茶果苗木、烟苗、畜禽养殖的抗灾救灾指导,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帮助群众科学防灾,及早应对灾害可能带来的影响,加强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灾害损失;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灾害事故发生;文旅部门要加强易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的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民政、应急等部门要重点关注低保、五保、优抚、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及时开展寒冬送暖、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确保弱势群体不挨饿受冻。

  四、加强隐患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协作,扎实推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品企业、旅游、用电等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要盯紧农村老旧房屋用电安全,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加强宣传引导,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发生“小火亡人”事故。

  五、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值守和备勤,密切关注天气及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及时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相关突发事件。要加大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力度,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进一步梳理掌握本区域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情况,根据灾害风险提前预置力量物资,加强融雪剂、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储备,做好除冰、扫雪等装备准备,确保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救援救灾和险情处置。

  六、险情灾情报送

  根据省、市领导要求,请各乡(镇)从12月16日起,每日12时前报送“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情况报送表”(详见附件)。如遇突发事件、专门情况可随时报送。

  联系电话:0598-6828213,报送邮箱:nhxjzg@163.com。

   

  附件: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情况报送表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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