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8-1100-2022-00021 文号 宁城政〔2022〕3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27
标题 城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8-1100-2022-00021
文号 宁城政〔2022〕3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27
标题 城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城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7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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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813日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全市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精神,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87)、《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68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宁安委办〔202249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以下简称“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入分析研判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紧盯重点车辆、关键区域、薄弱环节和典型问题,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年内全镇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低于前三年(2019-2021年)平均数,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职责分工

镇安办牵头负责部署开展以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为重点的“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对发生亡人道路运输事故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镇道安办牵头负责指导各村(居)道路交通事故动态分析研判,滚动排查整治人、车、路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开展重点运输车辆企业安全治理,协调指导加强建筑渣土运输治理,加强运输监管和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摸排通寺道路隐患、临水路段隐患情况并上报处理,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回头看”。

综治办牵头负责督促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及上道路行驶各类工程车辆避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企业站牵头负责开展营运货运车辆专项整治,督促营运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负责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车出场,推进车辆密闭化、智能化改造。落实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制度,推行联审联批。加快渣土车管控平台建设改造,推进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机制,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村建站负责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区域内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货运车辆、工程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开展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联合派出所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以实施“一局一行动”为载体,持续开展道安综合治理,围绕人、车、路、企业和地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常态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工作重点

(一)货运车辆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源头隐患治理,重点排查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排查货运企业落实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动态监控管理工作情况,排查货运车辆经营情况,严厉治理货运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突出货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营运货运企业排查营运货车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情况,紧盯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位,严防车辆“带病”运行。突出违法整治,深化交通公安联合治超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货运车辆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农村道路重点整治货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排查整治重点。突出违法整治,严查超速、超载、闯红灯、无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突出日常管理,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工地是否严格安全管理,建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对需要较长时间作业的,是否相应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突出资质核查,对新设立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严把准入关;对已审批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资质批后动态核查,重点核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渣土车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源头车辆治理,是否规范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资格,严把新进入渣土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严格查验、检验车辆,审核相关资料信息;是否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渣土车,依规办理清退手续。突出整治加装改装车辆,严厉查处加高栏板、改变密闭装置、“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突出驾驶员资格审查,对驾驶员身份信息、身体状态、交通事故及违法等情况拉网式审查。突出日常管理,严查各渣土车运输企业是否严格安全管理,建立渣土车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施工工地;对需要较长时间作业的,是否相应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工程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排查整治重点。突出设备管理,是否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投入使用前是否验收合格,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并留有记录。突出人员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车辆司机是否持证上岗,上岗前是否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单位是否对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等事项进行督促审核并做好相关记录。突出现场管理,设备安装、拆卸等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机械设备、各类施工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检查频次和管理人员职责;是否严禁非施工车辆进入工地,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8月31日前)。各村(居)、镇直办有关单位组织协调本级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参照整治重点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动员部署。

(二)检查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各村(居)、镇直办有关单位加强跟踪推进。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按照工作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村(居)、部门梳理总结检查整治阶段发现的典型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总结在责任落实、链条管理、监管执法、法治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推动整体提升。“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结束后持续做好建章立制等长效工作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居)、各级牵头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细化工作措施,采取积极有效方法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气象预警、突发事件协同响应,畅通举报渠道。要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办法,建立各类车辆管理清单,严格准入退出机制,实现全过程管理。

(三)严格督查检查。11月中旬前,各级牵头部门要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单位完成全覆盖排查,对“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作用。针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企业,重点检查违法及事故多发、存在逾期未检未注销车辆等高风险企业,其中今年来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企业必查;针对营运货运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其中近三年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货运企业必查。镇安办将结合大检查督导工作,对“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内容。

请各村(居)和镇牵头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镇安办,每月10日前报送“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附件),11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

 

 

 

宁化县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2827

 


附件

“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

单位:                            填报日期:  

货运车辆

检查的营运货运企业数量

 

查处道路交通违法数量

 

查处未取得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数量

 

落实“一超四罚”数量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检查的车辆数量及占辖区内车辆总数占比

 

查处违法行为数量

 

查处未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规范》(JC/T2533-2019)、未建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的企业数量

 

查处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数量

 

检查的企业数量及占辖区内渣土车企业总数占比

 

未建立退出机制,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渣土车,依规办理清退手续企业数量

 

未建立渣土车、驾驶员背景资格审查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企业数量

 

查处违法行为数量

 

工程机械

查处设备管理不规范的工地数量

 

查处人员管理不规范的工地数量

 

 

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次数

 

曝光违法违规数量

 

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

数量

 

专题宣传报道覆盖人群(万人)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813日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全市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精神,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87)、《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68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宁安委办〔202249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以下简称“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入分析研判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紧盯重点车辆、关键区域、薄弱环节和典型问题,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年内全镇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低于前三年(2019-2021年)平均数,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职责分工

镇安办牵头负责部署开展以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为重点的“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对发生亡人道路运输事故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镇道安办牵头负责指导各村(居)道路交通事故动态分析研判,滚动排查整治人、车、路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开展重点运输车辆企业安全治理,协调指导加强建筑渣土运输治理,加强运输监管和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摸排通寺道路隐患、临水路段隐患情况并上报处理,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回头看”。

综治办牵头负责督促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及上道路行驶各类工程车辆避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企业站牵头负责开展营运货运车辆专项整治,督促营运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负责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车出场,推进车辆密闭化、智能化改造。落实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制度,推行联审联批。加快渣土车管控平台建设改造,推进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机制,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村建站负责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区域内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货运车辆、工程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开展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联合派出所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以实施“一局一行动”为载体,持续开展道安综合治理,围绕人、车、路、企业和地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常态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工作重点

(一)货运车辆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源头隐患治理,重点排查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排查货运企业落实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动态监控管理工作情况,排查货运车辆经营情况,严厉治理货运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突出货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营运货运企业排查营运货车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情况,紧盯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位,严防车辆“带病”运行。突出违法整治,深化交通公安联合治超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货运车辆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农村道路重点整治货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排查整治重点。突出违法整治,严查超速、超载、闯红灯、无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突出日常管理,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工地是否严格安全管理,建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对需要较长时间作业的,是否相应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突出资质核查,对新设立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严把准入关;对已审批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资质批后动态核查,重点核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渣土车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源头车辆治理,是否规范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资格,严把新进入渣土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严格查验、检验车辆,审核相关资料信息;是否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渣土车,依规办理清退手续。突出整治加装改装车辆,严厉查处加高栏板、改变密闭装置、“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突出驾驶员资格审查,对驾驶员身份信息、身体状态、交通事故及违法等情况拉网式审查。突出日常管理,严查各渣土车运输企业是否严格安全管理,建立渣土车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施工工地;对需要较长时间作业的,是否相应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工程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排查整治重点。突出设备管理,是否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投入使用前是否验收合格,是否开展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并留有记录。突出人员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车辆司机是否持证上岗,上岗前是否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单位是否对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等事项进行督促审核并做好相关记录。突出现场管理,设备安装、拆卸等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机械设备、各类施工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检查频次和管理人员职责;是否严禁非施工车辆进入工地,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8月31日前)。各村(居)、镇直办有关单位组织协调本级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参照整治重点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动员部署。

(二)检查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各村(居)、镇直办有关单位加强跟踪推进。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按照工作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村(居)、部门梳理总结检查整治阶段发现的典型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总结在责任落实、链条管理、监管执法、法治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推动整体提升。“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结束后持续做好建章立制等长效工作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居)、各级牵头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细化工作措施,采取积极有效方法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气象预警、突发事件协同响应,畅通举报渠道。要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办法,建立各类车辆管理清单,严格准入退出机制,实现全过程管理。

(三)严格督查检查。11月中旬前,各级牵头部门要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单位完成全覆盖排查,对“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作用。针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企业,重点检查违法及事故多发、存在逾期未检未注销车辆等高风险企业,其中今年来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企业必查;针对营运货运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其中近三年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货运企业必查。镇安办将结合大检查督导工作,对“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内容。

请各村(居)和镇牵头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镇安办,每月10日前报送“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附件),11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

 

 

 

宁化县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2827

 


附件

“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

单位:                            填报日期:  

货运车辆

检查的营运货运企业数量

 

查处道路交通违法数量

 

查处未取得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数量

 

落实“一超四罚”数量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检查的车辆数量及占辖区内车辆总数占比

 

查处违法行为数量

 

查处未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规范》(JC/T2533-2019)、未建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的企业数量

 

查处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数量

 

检查的企业数量及占辖区内渣土车企业总数占比

 

未建立退出机制,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渣土车,依规办理清退手续企业数量

 

未建立渣土车、驾驶员背景资格审查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企业数量

 

查处违法行为数量

 

工程机械

查处设备管理不规范的工地数量

 

查处人员管理不规范的工地数量

 

 

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次数

 

曝光违法违规数量

 

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

数量

 

专题宣传报道覆盖人群(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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