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6-1100-2022-00007 | 文号 | 石政﹝2022﹞38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6-15 |
标题 | 关于印发《石壁镇森林火灾扑救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石壁镇森林火灾扑救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36-1100-2022-00007 | ||
文号 | 石政﹝2022﹞38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6-15 | ||
标题 | 关于印发《石壁镇森林火灾扑救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石壁镇森林火灾扑救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石政﹝2022﹞38号
石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壁镇森林火灾扑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及时有效地组织力量扑救。经研究决定,现将《石壁镇森林火灾扑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壁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石壁镇森林火灾扑救实施方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经研究,特制定本预案。
一、责任范围
(一)凡在本镇辖区发生的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的森林火灾应报请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处置:
1.火场跨越镇行政区界线的;
2.火点延烧1小时以上,明火尚未扑灭或过火面积在50亩以上的;
3.威胁居民及主要设施的;
4.风景名胜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以及商品林受到威胁的。
二、组织机构
总 指 挥:雷 伟(镇党委书记)
现场总指挥: 吴荣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总 指 挥:丘海腾(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副
镇长)
杨尚彬(石壁林业站站长)
现 场 组 长:伍亮才(镇人大主席)
黄生铸(镇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
张根彬(镇党委组织委员)
巫生海(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陈 荣(镇党委宣传委员)
韩浦宁(镇党委政法委员)
罗振宇(镇副镇长)
巫土金(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后勤组组长: 吴 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副 组 长: 各村书记及包村工作组长
三、应急处置
(一)石壁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森防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分析研判火灾形势,确定火灾级别:一般火情或较大及以上火情。
(二)一般火情。由现场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石壁林业护林员扑救。一旦发生火情,护林员10分钟内必须到镇集中,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三)较大及以上火情。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召集全体指挥部成员,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并及时向县森防办报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和火灾扑救进展情况。本着“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分级分组建立应急扑火队,分成若干梯队,按石壁镇应急扑火人员现场分组分工表(附件)有序组织扑火,凡接到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令的单位必须按指令要求组织扑火力量,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扑救。应急扑火队每个组由若干小队组成,每个小队由1名村书记、1名包村工作组长、5名村扑火队员共7人组成。在现场,由镇长吴荣煌同志调配救援队伍,根据火情状况适时调整分组情况,各组组长负责带领本组人员统一听从调配。
四、监视火情和消灭余火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石壁林业站负责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五、后勤保障
后勤组由纪委监委吴笑书记任组长,曹燕婷同志任副组长,后勤一组负责采购矿泉水、面包、头灯等后勤物资并送达火情发生的村,后勤二组负责将后勤物资送到山上扑火队员手上,并作为后备力量,随时参与灭火救援。扑火队所需要费用原则上由发生火点单位负责,救护工作由石壁镇卫生院负责。
六、火灾评估査处
石壁镇人民政府、石壁林业站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附件:石壁镇应急扑火人员现场分组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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