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2-00008 文号 宁减办〔2022〕1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4-23
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冰雹灾后生产自救工作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冰雹灾后生产自救工作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2-00008
文号 宁减办〔2022〕1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4-23
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冰雹灾后生产自救工作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冰雹灾后生产自救工作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冰雹灾后生产自救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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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422傍晚,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县泉上、湖村、水茜、中沙、河龙等乡镇遭受冰雹自然灾害,对烤烟等农作物和居民房屋造成不同程度损毁,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力求灾害损失降到最低,要求如下:

一、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针对具体受灾情况,受灾乡镇要积极组织干部深入受灾一线,全力做好各项灾后恢复工作,帮助和引导群众树立信心,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恢复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农业、烟草等部门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有针对性地制定农业生产自救和受灾群众增收措施。对冰雹持续时间短、农作物受损较轻的农田,指导受灾农户进行灾后恢复性栽培;对冰雹持续时间长、农作物受损较严重的农田,指导群众因地制宜开展灾后补种改种。

三、做好灾情调查与统计。受灾乡镇、部门要认真做好灾情的调查与统计工作,深入灾区,逐户逐地块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对受灾群众的农作物面积、损失程度等进行详细登记,做到不漏地块、不漏户,并及时统计上报“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

四、加强气象预警与监测。气象部门要持续做好冰雹、风灾、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工作。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4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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