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8-1100-2022-00004 文号 中政〔2022〕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中沙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3-07
标题 中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中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38-1100-2022-00004
文号 中政〔2022〕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中沙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3-07
标题 中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中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中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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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情况,编制本防治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沙乡地质灾害点分布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资料,中沙暂时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高陡边坡隐患点3处。

(一)地质灾害分布现状

中沙乡13个行政村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樟荣、廖家、石门、高坪、练畲5个村。分布特点是:分布广、类型齐、且规模小,本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高陡坡潜在隐患,规模属小(三)型灾点。

(二)地质灾害危害情况

中沙乡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地质灾害点5个,地质灾害点程度较大 1个,一般4个,涉及4个村;高陡边坡点3个,涉及2个村。现地质灾害潜在威胁8户,42个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县地质灾害中等发育区之一。

()重点防范期

根据上述气象资料预测及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受强降雨引发的特点,2022年度本区地质灾害防灾重点防范期为4月~10月份的雨季降雨比较集中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为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各村、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期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地质灾害主要活动区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图以及野外调查成果资料的综合分析,为此预测本乡2022年地质灾害的主要活动区为石门、樟荣、廖家、高坪、练畲等村,该类村属低山地貌,地形坡度大,残坡积土层较厚且松散,人类工程活动大,人为造成高陡斜坡体较多;在降雨量较大情况下易产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防灾方案

根据我乡地质灾害调查实际情况,将中沙乡2022年度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工作确定为:

(一)地质灾害点防治方案

本乡地质灾害点程度较大 1个,一般4个,高陡边坡3个,请各村、各单位参照乡防灾预案(地灾调查资料)和明白卡及避险卡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防治,要求各村、各单位对列入近期防治的重点区在汛期连续强降雨或暴雨时段(≥50mm)要及时通知到位进行监测避让;对列入中期防治的8个重点区,在大暴雨时段(≥100mm)也应通知进行监测避让。乡村对重要地质灾害点在汛期每月(4-10月)应组织1-2次动态监测巡查,对其它高陡边坡记录点每月动态监测巡查1次以上。防灾通知按省级气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发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执行。

(二)监测方案

对危害性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性防治工作。本方案选定的对危害性重要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方案,主要包括建立监测对象、监测方法、监测频率、监测成果分析等。

1、监测方法

潜在滑坡崩塌监测方法。采用裂缝位移监测方法,主要有设桩监测和设尺监测两种。监测位置选定在滑坡主滑动方向的后缘,在滑坡后缘裂缝两侧设立木桩未来测量裂缝的位移变化情况,且对异常情况如产生新的裂缝、鼓丘或某处出现渗冒浑砂水等现象进行记录。

2、监测频率

监测频率包括监测次数和间隔时间;监测人在正常时段每月监测一次时间统一定为每月1次;汛期(4-10月)规定每月监测三次时间;在暴雨期间则应每天24小时值班监测,特别是暴雨量达50mm以上时应进行加密观测,监测人把监测情况上报乡和上级主管部门。

3、定期检查各村各地灾点监测人要明确职责,制定定期检查制度。专项检查内容包括:

(1)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的禁示标志有否设置;

(2)紧急情况群众应急转移方案有否制定落实;

(3)已发生滑坡地段监测人的值班、监测、通知防御记录情况;

(4)水库、矿山等危险地段的防汛备汛及除险加固情况。

(三)应急方案

地质灾害应急是为了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而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抢险行动。

1、灾前预报

灾前预报是指地质灾害短预报和临灾预报。根据监测人提供的监测资料,地质灾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由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提出并发布。

为了确保地质灾害预报的准确性和预报的效应,保证预警信号的正常传递,各行政村及各危险点监测人应选定临灾前的预警信号,及时通知灾区群众进入应急状态。

2、临灾应急

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发布后,乡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除加强灾区灾情监测外,应及时组织灾区人民和财产按选定的路线进行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3、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发生后,地灾防治领导小组应立即深入现场按既定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自然资源所要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参与指导抢险救灾,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公安、武警、民政、建设、公路、物资、卫生等部门也应及时做好救治、安置、交通、通讯、安全保卫等应急工作。

四、方案实施措施

(一)组织措施

1、成立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乡政府办、自然资源所、村建站、财政所、民政办、派出所、农技站、卫生院、林业站等有关负责人组成(见附表)。

2、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落实全乡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3、乡村建立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4、乡政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防灾工作。

5、自然资源所及乡直各单位,在乡政府领导下,自然所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及各项工作的制度落实。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防群测预报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乡、村、组,明确具体监测人(受威胁对象)和监督单位负责人(村主任或书记)。预警信息按气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信息发布,在汛期防灾网络体系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三)严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乡、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自然资源所及、乡直各部门进入汛期时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

(四)抢险救灾措施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程度,当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职责如下:

1.乡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迅速贯彻省政府,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市、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情况紧急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抢救工作。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汇报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各部门和地质灾害涉及的村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以及抢险、救灾、恢复生产、灾民安置、善后等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评估。

3、乡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发生地灾时实施快速反应,随时出动赶到灾区快速抢救遇难人员,抢修重要工程设施和保证生命线工程的迅速恢复畅通。

 4、医疗、卫生救护:由卫生院牵头。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村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控制疫情,组织转运伤病员;负责采购、储运和调配药品。

5、物资保障:由民政办牵头。负责防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灾前、灾后生活物资品供应保障计划、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和救援保障计划。

6、生活安置:由民政办牵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的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和灾后救济工作。

7、灾情调查,自然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8、治安消防: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灾区治安保卫、消防和次生灾害交通管制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顺利进行。

9、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牵头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中沙乡人民政府   

                              2022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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