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32-1100-2021-00026
  • 备注/文号: 安肺炎应指〔2021〕16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22
安乐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 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肺炎应指〔2021〕16号
来源: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09-29 19:58
 

   

 

 

       

              安肺炎应指〔202116

 

 

 

 

 

 

安乐镇应对新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

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单位:

现将《安乐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安乐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安乐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乐镇应对新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安乐镇人民政府(代章)                   

                      2021922            

安乐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大力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奋力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

二、工作目标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力争不发生本土病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病例,严防聚集性疫情。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扎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方针

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会商调度,迅速应急响应,实现统一高效的行动。

坚持警钟长鸣,清醒认识疫情防控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压实“四方责任”。

坚持“苦干+巧干”,全民动员、联防联控,众志成城、严防死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充分利用大数据、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及早发现、迅速处置、精准防控。

四、领导小组(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长(指 长):张嫦珠杨晋勋

常务副组长(常务副指挥长):张天旭

副组长(副指挥长):罗有连、罗根珠、谢星辉、阴遥菲、

邹志峰、张启森、黄锦祥、伍文涛、吴元昊、吴运明、张烨宏

            员: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各站所负责

、镇直各单位负责人

        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按应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组织检查应急工作的全覆盖抓落实情况。

五、各工作组的组成与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医疗救治组、交通检疫组、宣传舆情组、医疗物资保障组、市场供应保障组、社会安定稳定组、监督检查组共10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指挥部办公室)

  长:张天旭

副组长:阴遥菲

 员:王立国、江长伙、吴福兴、张寓璇、黄  迪、陈临昕、  翔、罗舒旻、邹倩颖、巫文华、付慧光、陈月平

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办牵头,镇卫办、民政办、财政所、卫生院参与。综合协调组抽调部分人员实行常态化集中办公,日常业务工作由王立国牵头负责,联络员:付慧光(联系电话:18150634183、邹倩颖(13365053102)。

工作职责:1)协调各村(居)、镇直各部门、企业、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职责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协调衔接和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合力;

2)细化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责任;

3)负责指挥部相关会议组织和重要工作督办;

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信息,督促各)做好筛查登记数据上报工作,并与有关部门掌握的数据相衔接;

5)负责总体防疫医治能力的统筹调度,包括设施、设备、物资和医治、留置观察点的总体安排,适时发布政府通告、命令,公布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6)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相关人群“适时抽检”和相关物品环境核酸检测;

7)跟踪研究疫情对我镇经贸、旅游和人员往来的影响;

8)负责对外援助及接受捐赠,加强捐赠医护物资的协调对接;

9)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疫情防控组

  长:张天旭

副组长:阴遥菲

  员:邹远亮、夏福平、周贤斌、陈临昕、孙益群、陈  、兰  翔、邹龙华、章金雄、江长伙、罗容富、邓昌文、罗东兴、张清松

疫情防控组由镇卫健办、安乐卫生院牵头,镇党政办、安乐中心学校、派出所、司法所、项目办、财政所、道安办、文化站、农技站、环保办、安监站、林业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参与疫情防控组遇有重要任务随时集中办公,日常业务工作由江长伙、夏福平牵头负责,联络员:童金兰(联系电话:18065868696,巫文华(联系电话:18759882250)。

工作职责:1)疫情防控组遇有重要任务随时集中办公;

2)负责组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预案及预防控制技术方案;

3)收集国内外疫情动态信息和经验做法,分析研判我镇疫情发展趋势,提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

4)开展基层防控指导,开展全员大培训,指导组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消杀技术指导队伍;

5)强化监测预警报告,多渠道开展监测和多点触发预警,及时发现疫情线索;

6)发挥村(居)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做好群防群控工作,实施精准排查,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

7)统筹辖区核酸检测资源,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和组织动员能力,强化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强化经营场所外环境核酸检测,落实重点人群全覆盖跟踪健康管理服务;

8)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信息收集,指导对中高风险区域来宁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

9)根据不同疫情规模,准备足够的、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和备用场所;

10)督促各村居严格对疫区、疫点实施网格化精准管理;

11)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指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要求;

12)落实“五有”(每个单位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

13)开展环境卫生整洁、除“四害”、文明健康倡导;

14)加强各部门从事一线医护、监管、检测人员的防护措施;

15)落实属地责任,引导各种商务、民俗、庙会等人员集聚活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6)研究推广好的疫情防控、治疗技术和经验做法,推介好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技术;

17)加强对活禽交易、冷鲜市场环境消毒防疫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废弃口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落实到位;

18)负责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应检尽检”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及其环境样品核酸检测,做好信息通报、相关涉事产品销毁处置等工作;

19)指导督促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仓储服务企业做好防控工作;

20)强化多病共防、人物同防,及时发布重点传染病预警信息并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21)积极配合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22)建立健全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流程,及时汇总报告重点人员、问题物品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学校防

  长:吴元昊

  员:邹远亮、孙益群、王立国、邹倩颖、邹龙华、张清松、罗容富

疫情防控组由安乐中心学校牵头,党政办、文明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站参与,联络员:方良清(联系电话:13859100990)。

工作职责:1)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以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或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传染病防控制度,开展防控培训和演练,强化防控应急工作;

2)督促学校做好物资保障,指导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

3)加强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台账管理,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4)开展学校防控指导,加强校园管理,严格落实家庭社区、交通衔接、校园周边、校门管控、校内核心五层“校园防护圈”,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八个一”工作机制,即组织一轮现场督导、选派一名驻校医生、确定一家定点医院、开展一次专项评估、提供一批保障物资、进行一遍专业消杀、调拨一笔专项资金、举办一场应急演练;

5)全力维护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秩序,研究批准学校、幼儿园停课、延长假期、复学等工作意见;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医疗救治组

  长:阴遥菲

  员:夏福平、江长伙、陈  

医疗救治组由安乐卫生院牵头,镇卫健办、财政所参与,联络员:巫文华(联系电话:18759882250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培训,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落实医疗救治“四集中”措施(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

3)成立新冠肺炎救治组,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

4)建立核酸采样应急队,建立可疑患者和人员转运队伍;

5)严密控制院内感染,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以及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6)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

7)建立应急医疗救护队伍,加强医护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提高全县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8)开设心理咨询服务,为相关涉疫人员做好心理疏导;

9)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交通检疫组

  长:罗有连

副组长:邹志峰

 员:周贤斌江长伙、兰  

交通检疫组由镇道安办牵头,镇公路养护站、派出所、司法所、卫健办、各挂村领导及包村工作组、各村(居)干部参与。联络员:兰  翔(联系电话:18359078558

工作职责:1)派出所道安办、卫生院、卫办等部门参与的大数据信息共享协作机制,通过面对面调查、手机通信、视频追踪、轨迹分析、数据实时分析等方式积极运用“坐标分析法”“溯源监测网”等有效技战法,提升疫情防控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及时掌握重点区域信息,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控措施;

2)根据疾控部门推送的高中风险地区信息,全面开展重点地区入(返)宁人员的全覆盖筛查,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地区入(返)宁人员排查追踪,并追溯倒查14天人员情况,科学精准推送对接相关信息;

3)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大数据专班,动态完善重点人群信息库;

4)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设立留观点,配备必要工作人员、设备和条件,并制定留观点工作方案;

5)落实对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

6)在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

7)在重要交通卡口,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查验健康码、相关检查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拨打120转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

8)根据省、市、县防控指挥部部署,适时启动实施省际、县际、乡际公路交界处公共卫生检疫和留验工作;

9)加强与铁路、机场等方面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10)制定不同情形下交通管制工作方案;

11)负责做好交通运输环节的进口冷链食品控制和检疫工作;

12)加强与入境口岸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组的联络,优化完善“点对点”转运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高风险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管理和信息对接等工作;

1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宣传舆情

  :阴遥菲

 员:夏福平、孙益群、张寓璇、陈临昕、江长伙、罗舒旻、邹倩颖

信息宣传组由镇宣传办牵头,组织办、项目办、办、卫生院、安乐中心学校、文明办、团委参与,联络员:罗舒旻(联系电话:17705059601

工作职责:1)建立疫情应急机制,制定完善新冠肺炎疫情舆论引导应急预案,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例会、报告、督查、联络等工作机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组建工作小组,建立疫情工作信息池和新闻线索群;

2)精准开展正面宣传,加大循环推送播报正面信息力度,及时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进展,报道内外疫情防控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我疫情防控工作好人好事;

3)协调指导相关部门设计社会宣传品、创作文艺作品、融媒产品,多渠道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4)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新闻发布会有关准备工作,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针对舆论热点、新闻焦点,及时释放权威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多渠道多方式合力疏导社会心理;

5)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强化网络舆情管控、疏导,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辟谣信息,澄清事实。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医疗物资保障组

  :阴遥菲

副组长:伍文涛

 员:王立国、陈  浩、兰  翔、夏福平、江长伙、陈临昕、张清松

医疗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财政所、民政办、卫生院办、道安办、项目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参与,联络员:王立国(联系电话:13375905623

工作职责:1)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本辖区卫生应急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根据人口数量、既往消耗量、处置突发事件经验、辖区生产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进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时做好物资招采工作;

3)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储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做好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

4)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多举措解决口罩、防护服等医用物资短缺问题;

5)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进口)、储备等专项资金;

6)督促各)、各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7)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整理汇总;

8)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市场供应保障组

  :谢星辉

副组长:吴元昊、吴运明

 员:邹远亮、陈  浩、罗东兴、张清松、邓昌文、曹稳林、张文明

市场供应保障组由镇食安办牵头,财政所、农技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林业站、派出所参与,联络员:曹稳林(联系电话:18759820718

工作职责:1)加强粮油、肉禽、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保障和市场监管工作,畅通生产与流通渠道,增加粮食加工能力,保证粮油、肉禽、蔬菜等产品足量供应;

2)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严禁采购、销售、使用来历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3)加强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禽类、野生动物等交易的监管和卫生处置力度,打击查处捕杀交易野生动物行为;

4)加强价格管理,稳定物价,查处造谣生事、哄抬物价、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防止出现群众抢购物资现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

5)建立协调联动、信息直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市场分析和监测预警,强化动态监控,遇有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相关应对措施: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社会安定稳定组

 长:罗根珠

副组长:邹志峰、张烨宏

 员:周贤斌、夏万贵、江长伙、  莹、张尚飞

社会安定稳定组有镇综治中心牵头,镇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卫健办、各村(居)参与,联络员:张  (联系电话:18950930003

工作职责:1)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指导商场、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强化内部安全防范,及时发现、依法打击扰乱公共安全秩序的行为;

2)严格落实24小时网上动态巡逻管控机制,及时封堵、删除网上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3)依法查处扰乱医疗秩序、生产生活秩序、社会治安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医涉疫苗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4)充分运用“1+N”警务模式,深入开展涉疫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化解,严防涉疫情不稳定因素与其他各种涉稳风险交织叠加、形成“疫后综合症”;

5)排查防范与疫情有关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各类涉疫警情;

6)扩大“微信派出所”疫情防控精准宣传效果,加强群众心理疏导、政策解读,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升群众自防意识和能力;

7)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一点一专班、一点一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安保力量进驻医院和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治安保卫,及时发现、妥善化解处置突发案事件;

8)加强公安检查站查控,协助卫健部门做好人员体温检测、确诊和疑似病人的治疗和隔离等工作;

9)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监督检查组

  长:张启森

副组长:黄锦祥

 员:王立国、江  凡、张寓璇、吴仕灵、包  云、黄  

监督检查组由镇纪委监察组牵头,党政办、组织办参与,联络员:(江凡:18806006009)。

工作职责:1)运用“八个查看”做法,检查各村(居)、有关部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干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现实表现情况,重点了解掌握在防控工作不畏艰险、敢于担当、决策果断和狠抓落实等表现突出的干部,以及履职不力、推委塞责和擅自离职、失职、渎职等表现较差的干部;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此外,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疫情发生重点区域,卫生院可视情会同有关村()和所、站成立前方工作组。

 

 

 

 

 

 

 

 

 

 

 

 

 

 

 

 

安乐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清醒认识疫情防控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更大的努力、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细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当前我镇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本地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力争不发生本土病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病例和散发病例,严防聚集性疫情,不断巩固我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

1.坚持防控指挥体系不变。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完善领导指挥体系,强化从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直到村(居)一级的防控意识,薄弱环节要加强力量,上下左右的工作联系要及时通畅。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双组长(指挥长)不变,在疫情防控及学校组的基础上分设疫情防控组和学校防控组。要抓紧完善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交通管控、社会稳定、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2.调整充实防控工作专班。参照市、县做法,精干力量充实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实行常态化集中办公,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必要时实行集中办公。加强专班建设,合理调整充实防控队伍,保持防控力量,做到防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督促指导各行业各单位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推进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二)强化监测预警报告。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多渠道开展监测和多点触发预警,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发挥村(居)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实施精准排查,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

1.医疗机构监测报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发热门诊要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在该区域内完成挂号、收费、化验、影像检查、医疗处置、取药等,规范院感、诊疗布局,完善就诊管理。要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的要求。要安排有经验的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发热门诊要落实查验人员健康码,加强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做好规范诊断排查。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常规监测,大力推进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与医疗机构相关诊疗、实验室检测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核实与报告、实时预警。

2.重点单位监测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风险的场所,组织实施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测,把监测扩展到药店、学校、养老机构、监管场所、交通场站、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管控,进一步落实“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天检测体温,观察询问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并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卫生院要组织做好医疗机构外环境、农贸市场外环境和交通场站等重点部位的抽检和评估。

3.村(居)监测报告。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手段,主动开展巡查搜索,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和可疑情形,及时报告、规范处置。各村(居)要明确责任人,组织卫生服务人员、民警、网格员等,主动开展巡查搜索。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工作组要及时收集分析疫情相关线索信息,将详细信息推送至相关村(居)进行核查。对发现可疑症状人员,要及时将其规范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断排查。

4.流动人员监测报告。道安办等部门要落实客运站等场站体温监测措施,设置留观点。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要及时转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并报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做好相关场所、交通工具卫生消毒等工作。

5.零售药店监测报告。零售药店对每日购买退热、止咳等相关药物的人员,要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医保卡购药的除外),并及时报告辖区食安办、防控办。

6.拓展公众疫情报告渠道。利用美篇、微信、宣传栏等渠道,增设公众疫情信息报告模块,鼓励居民提供疫情线索或进行疫情报告,确保第一时间获得疫情信息线索。卫办负责核实信息真实性,如属实应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三)强化核酸检测。卫生院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专业技术指导,规范开展检测,在此基础上各村(居)要切实发挥核酸检测的核心作用,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落实管理、指导责任,督促落实本行业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相关人群“适时抽检”措施。监管部门要将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监管工作范畴,监督用人单位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用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重点人群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措施。

1.落实9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9类重点人群(①密切接触者;②境外入宁人员;③发热门诊患者;④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⑤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⑥学校教职员工;⑦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包括农贸市场、冷冻冷藏库房、运输车船等相关从业人员及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⑧围绕运输、仓储、冷链加工、市场、零售等进口食品一条线的相关从业人员;⑨疫情处置相关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要做到“应检尽检”,落实首次检测全覆盖,新进人员随进随检,在此基础上加强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频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摸清“应检尽检”“适时抽检”人群底数,排出检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有序组织检测,提高检测率。

1)卫生院负责组织落实医院的工作人员、非新冠肺炎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住院患者出院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每1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住院患者出院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组织落实密切接触者隔离当日或次日第一次检测,间隔1日和第14天期满时分别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检测;组织落实发热门诊患者门诊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教育、民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托幼机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

3)道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组织进口食品一条线的相关从业人员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组织监管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和工作人员在进入监区前须进行至少1次核酸检测,日常检测频次按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5)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用人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文化站负责组织辖区内开放公园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食安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商场、超市、餐饮场馆、农贸市场、集市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道安办等单位负责组织农村客运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每15天抽取10%的工作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

6)其他“应检尽检”重点人群,每15天抽取10%的工作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

2.推进“适时抽检”相关人群核酸检测。对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母婴服务行业、各类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复学学生等重点行业和人群,进行“适时抽检”。每15天抽取10%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

3.做好“愿检尽检”便民检测服务工作。“应检尽检”“适时抽检”以外的人群实行愿检尽检,可根据我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并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4.落实相关物品环境的核酸检测。

1)冷链食品核酸抽检。采集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各等经营场所的食品标本,开展食品中新冠病毒带毒监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检测数量,须确保辖区相关经营场所和产品全覆盖。

2)农贸市场环境核酸检测。采集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推位的物表(包括货架、案板、操作台表面、活禽笼具表面等)、场所内及周边污水等环境标本作为病原学监测对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检测数量,须确保辖区相关经营场所全覆盖。

3)医疗机构环境核酸检测。采集发热门诊(诊室)和呼吸科、感染科病房的地面、墙体表面以及人员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不少于30份样本,进行核酸检测。

(四)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要按照《福建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则》等规定,守好进口冷链食品“六道关口”,强化个人防护、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三项措施”,严防境外疫情由物输入。

1.加强市场监管。食安办牵头强化对冷链食品的日常定期抽检,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冷链食品的追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督促落实追溯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证明和报关单“四证一单”制度。要加强对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等重点场所所有进口食品物品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农贸市场固定摊位摊点等部门的监管。做好入镇后冷链食品及外环境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重点加强疫情高发国家进口食品及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监测,加大抽检量,延长留样时间,适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全力将“由物输入”风险隐患降到最低。

2.强化健康管理。要坚持“人物同防”,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消杀以及企业、市场环境消杀,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落实“应检尽检”,切实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3.严格销售管理。要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流通、加工、销售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场所检查,严格专柜销售,提倡使用电子支付等无接触支付方式,强化“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确保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4.规范问题物品处置。相关企业、单位一旦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通知,应当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及时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应急处置,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按医疗废弃物处置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封闭处理,对可能接触人员按规定采取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等措施。相关物品处理时避免运输过程溢洒、丢失或泄露。参与相关物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同批次食品市场排查,督促相关生产经营者立即下架停售、专区封存。

(五)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健全完善派出所、交通运输、卫健、市场监管、城管、文化、卫生院、通信等部门常态化协作联动机制,落实重点人员全闭环健康管理。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

1)各村(居)要及时掌握海外乡亲归国人员动态情况,做好本地侨胞、在外留学生、海外确诊愈后出院患者等稳定在当地的沟通工作,做好人文关怀。

2)派出所、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非法入境的入宁人员管控,有效防范疫情输入。

3)交通检疫组要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完善 “点对点”转运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管理和信息对接等工作,形成科学、安全、高效的转运保障体系,确保转运全过程环环相扣、无缝衔接、手续齐全、闭环管理,遇到突发情况响应及时、措施有力、处置得当。

4)对目的地为我县的安乐籍入境人员,入境人员在口岸城市集中隔离14天后入宁时,继续实行集中医学观察7天,在医学观察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之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通过“快捷通道”入的外籍人员在入境时、入境后第7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加强中高风险区入(返)宁人员管控。交通检疫组要加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相关信息收集,根据各省发布高中风险地区信息,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地区入(返)人员排查追踪。同时追溯倒查14天人员情况,科学精准推送对接相关信息;加强主要交通领域检疫,确保严密检疫无盲区。根据省、市、县疾控中心发布的最新地区分险等级通知对各村(居)下达排查范围的通知,再依托公安部门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信息技术等“五大技战法”提供的入(返)宁的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将信息第一时间转发至各村(居),迅速展开排查追踪,排查情况及时汇总报告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对高风险区入(返)宁人员严格管控,对未持抵达我镇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宁人员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对高风险地区入宁人员要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在医学观察期间按要求进行4(第1、3、7、14天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高中风险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宁人员要严格实施居家健康监测14天,并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按要求进行2(第1、14天核酸检测。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监控措施到位、监管人员到位、医学检测到位、清洁消毒到位、防护措施到位,防止交叉感染。

3.强化村(居)精准防控。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推动防控关口向村(居)前移,将转运机制和村(居)管控有机衔接起来,发挥基层一线“大数据+网格化”管理作用,按照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进行分类,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发动群众对辖区新进人员实施精准摸排,确保不漏一人。采取村(居)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完善入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入境、中高风险区入(返)宁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跟踪管理,对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健康告知书,开展健康状况问询,查验“防疫健康码”绿码、“八闽健康码”绿码、外省健康码绿码及三大运营商“通信行程卡”,对于老年人等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等。督促居家医学观察时象落实“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措施要求,居家隔离不符合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村(居)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等相关信息申报制度,及时主动报告本辖区有近14天中高风险区入(返)宁人员信息,并规范处置。依法追究瞒报、谎报健康信息的人员责任,发现偷私渡非法入境人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强化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和消毒、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做到常提醒、勤警示。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强化重点环节防护。

1.重点场所防护。1)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宾馆、餐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要加强室内通风,正确使用空调,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2)公园、旅游景点等开放式活动场所,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环境卫生。(3)KTV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要强化人员健康监测、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通风消毒等措施。

2.重点单位防护。1)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邮政快递业、建筑业等单位,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等通风换气、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保持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等措施。(2)进口冷链食品等相关单位做好运输工具和储存场所清洁淌毒以及环境监测。(3)养老机构等特殊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日常消毒等防护措施。(4)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应急预案、防护物资储备、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和消毒,加强因病缺勤管理,严格实施“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重点人群防护。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关爱帮扶等措施。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售货员、保洁员、服务员、司乘人员、食品从业人员、保安服务人员,以及就医人员、教师、警察、环卫工人、快递员、理发师等,加强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戴口罩、勤洗手、戴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

(七)做好应对疫情准备。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人物同防,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救治能力,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堵塞漏洞,落实落细各项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1.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要严格落实中央提出的“医院绝对不能出现问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充实力量,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1)加强定点医院管理。指定卫生院为定点收治医院,定点医院的收治床位病区按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要求落实病房“三区两通道”改造,做好隔离病区准备,可遵循平战结合原则建设医疗机构外挂式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两通道”;同时加强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2)规范发热门诊管理。要深入排查发热门诊不规范问题;卫健部门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抓紧整改,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的要求,CT等检查做到“专机专用”和“一人一检一消毒”。要加强发热患者排查,可疑患者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病例,4一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相关工作,做到24小时接诊。

3)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卫健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责任,进一步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针对发现问题、薄弱环节再整改再落实,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感染防控培训及考核,加大对患者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加强主动监测,定期对医疗机构所有人员及外环境(发热门诊等重点科室、CT室等医疗设备)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风险。

2.进一步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准备。

1)建立基层流调协查制度。成立由卫生院公卫人员、工作人员组成的流行病学协查工作小组,必要时,公安部门要派员协助配合,每个村(居)至少1个小组、每组3-5人,建立人员名册、联系电话、微信、QQ群,开展培训,一旦需要,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2)有序开展环境消杀。按每村(居)3-5人标准,组织环卫工人或卫生保洁人员做好外环境消毒杀虫工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社会机构开展消杀工作,卫生院做好消杀技术指导。卫生院按不少于10人规模,组建专业消杀队伍,负责疫点消毒处置。

3.进一步强化医疗物资储备保障。由卫办、财政所牵头,党政办、民政、劳保、卫生院、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建立我镇卫生应急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

1)要根据人口数量、既往消耗量、处置突发事件经验、辖区生产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进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筹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要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储备。

2)镇卫生院要加强本单位医用物资的储备,要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确保物资药品储备量至少满足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

3)卫生院重点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实验室检测试剂、消杀器械和药品等物资储备,至少满足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

4.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物资联合保障机制,积极构筑多方协同、整体联动、高效推进的保障工作格局。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特别要做好疫苗、药品、试剂和口罩、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物资以及产能、原辅材料的储备,确保供应链畅通,做好人员、资金、煤电油汽运等保障;及时启动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加强运行调度,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5.进一步加强培训演练。1)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演练,提高疫情准备和处置水平,确保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响应、迅速启动、高效处置。(2)卫生院要适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诊疗能力和水平。(3)要做好疾控大培训的业务指导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重点加强疾控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4)民政、公安、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特殊场所等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5)要组织做好村(居)工作人员、相关队伍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基层防控处理能力。

(八)强化秋冬季传染病防控。重点“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

1.促进流感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的提高,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避免造成医疗资源挤兑。

2.要组织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工作。

3.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20〕88 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防控指南和管理制度。

4.重点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物资储备、健康教育等措施,加强发热、腹泻等症状监测和筛查,及早发现疫情,及时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5.要多方位发动企业鼓励员工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

6.要加强返乡人员网格化管理。

(九)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开展环境卫生整洁。1)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针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特点,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2)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3)加快垃圾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4)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切实落实农贸市场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规范市场管理。

2.开展除“四害“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根据病媒生物的季节消长特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制定鼠、蚊、蝇、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同时开展除“四害”行动,切实有效降低“四害”密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

3.开展文明健康倡导。1)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倡导科学佩戴口罩,长期养成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着力提升群众的文明健康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生活行为方式。(2)各村居要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协调三大移动运营商定期发送疫情防控短信,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3)引导公众注意食品卫生,不生食海鲜,厨房加工注意生熟分开,提倡戴手套处理生鲜冷冻食材,处理后及时洗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并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统筹应急物资分配,优化疫情物资采购,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开辟卫生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对供应短缺的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可实行集中生产调度。

(四)加强督促指导。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自查和检查,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疫情防控应急准备、物资保障、培训演练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对一贯优秀、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嘉奖、表彰;对关键时刻不作为、乱作为、不主动、不积极、被动造成疫情失控的,严肃处理、坚决问责;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乐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第版)

 

1总则

1.1 风险评估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福建省内疫情形势严峻,疫情形势反复无常。

1.2编制目的

为依法、科学、有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指导做好五个以上城县同时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福建省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操指南》,《三明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三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三明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综合演练脚本》《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五版)》《宁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二版)》。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人物同防,科学应对。

 

2组织机构

 

按照《安乐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的要求,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10个工作组,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各有关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疫情处置工作。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乐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准备,以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4 应急响应等级

 

我镇应急响应等级与县级应急响应等级保持一致。

县级应急响应分4级:

4.1 四级应急响应

境外疫情高发,或境内尚有病例,本县未出现病例,有输入风险;相关食品、环境检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未造成人感染,启动县级四级应急响应。

4.2三级应急响应

本县出现输入性散发病例,启动县级三级应急响应。

4.3二级应急响应

本县出现病例引起局部传播,或出现本地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启动县级二级响应。

4.4 一级应急响应

本县社区出现疫情持续传播蔓延,导致局部暴发流行,启动县级一级应急响应。

 

5 响应措施

 

5.1四级响应措施

5.1.1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专家组,综合协调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遇有重要任务时随时集中办公;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组织部门会商,联合开展单项或综合应急演练,制定各种工作标准操作程序,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5.1.2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做好组织、人员、技术、物资、隔离场所、核酸采样点等准备工作;卫生院、村(居)等成立核酸采样、检测、流调、消杀等队伍,开展培训演练。

5.1.3医疗机构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诊室改造和设置,配备相关专用设备,财政所保障建设经费。

5.1.4卫生健康单位组织开展新冠肺炎诊疗、防控、转运、个人防护、院感控制等技术培训,提高一线医务人员病例发现、排查、报告能力;核酸检测单位准备好应对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所需的检测试剂和试管,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应急检测流程,首例阳性样本送县、市疾控中心复核。

5.1.5加强对进口冷冻食品、商超、宾馆酒家、旅游景点、学校幼托、幼儿及学生托管、养老、监所等人员和场所管理,开展人员、环境、物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卫生健康单位负责采样、检测和出具报告。

5.1.6对药品、防护物资、医疗器械等专用应急救援物资和民用防控物资的储备现状和储备计划进行评估,提出调整需求,落实储备任务。

5.1.7严格管理和及时报告密切接触者、境外和中高风险区来宁人员信息及管理情况。

5.1.8及时发现和通报可疑食品流入我镇信息,及时处置,市场监管、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启动“三同时”措施:即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派出所立即采取追踪、控制、调查轨迹等措施,卫生院立即开展消毒、采样、检测工作,并提出可疑食品处置和人员隔离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立即采取封存或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旦可疑物品检测出新冠肺炎核酸阳性,立即停止周边区域所有大型活动。

5.1.9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规范开展会议、会展、考务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制定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5.1.10宣传、卫健、教育、市场监管、文、民政、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新闻宣传,增强人群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健康行为习惯。

5.1.11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对各村(居)、各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对准备工作开展明察暗访,促进各村(居)、各单位落实有关防范准备工作。

5.2县级三级应急响应

5.2.1在落实好5.1措施的基础上,配合县级部门落实以下措施。

5.2.2县指挥部立即派出县卫健、公安、交通运输等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参与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处置工作,开展调查溯源工作,必要时请求省级专家支援,启动发热病人、密接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2.3县负压救护车负责新冠肺炎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保障医疗、防护等物资供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5.2.4疫情防控专班集中办公;相关工作组按照预案要求开展联防联控;县相关部门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工作指导,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根据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5.2.5对公众开展防控知识普及宣传;禁止举办大型人员集聚活动,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管理;加强进口冷冻食品、环境、人员排查和检测。

5.2.6按照最小范围确定疫区疫点,确定风险区,公安部门采取局部管控封锁措施;对发生疫情的村(居)的相关场所开展消毒、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5.2.7开展密切接触人员追踪和管理工作,按照风险等级,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者”)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接受规范的隔离医学观察,做到“应隔尽隔”;规范管理一般接触者。

5.2.8在省、市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工作。

5.3县级二级应急响应

5.3.1在落实好5.2措施的基础上,配合县级部门落实以下措施。

5.3.2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县指挥部指挥长亲自指挥调度,建立多领域专家参与的专家会商和决策咨询制度,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并推动部署落实。各专项工作组实施集中办公,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县指挥部第一时间派出由县卫健、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工作组,会同省级工作组,赶赴疫情发生地,指导县级做好流调溯源等工作。

5.3.3统筹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县级医疗、疾控专家组作用,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救治,减少重症病例。社会个体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患者;做好疫情研判,及时提出防控措施,减少二代病例。

5.3.4根据病例数确定风险区等级,并进行公布,高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关联聚集性病例为1起聚集性疫情);中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以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不外出,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城”,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严禁疫情向外扩散。对发生疫情的小区,出现本地感染者的楼栋、院落、单元、单位实施全封闭管理,全面开展集中消杀工作,提供代购、送餐、清运垃圾等服务,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5.3.4扩大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的圈层,逐步扩大检测范围;县指挥部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的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分析研判疫情波及范围,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在5天内完成。低风险地区可按照10:1、中风险地区可按照5:1的方式进行混样检测,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要按照1:1的方式进行单样检测。

5.3.5交通运输、文旅、公安、卫健、闽运公司等相关单位,在车站,公路交界处启动健康检疫;取消聚会聚餐等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因病缺勤(课)人员开展登记排查管理;由社区管理、生活保障、公安、医务等人员组成的专班,对密触者开展集中医学观察;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加强社区疫情排查管控;开展全民防护,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疫情社区蔓延。

5.3.6执行卫生应急储备物资调度制度,当县级储备应急物资不足时,由县级指挥部申请动用市级卫生应急储备物资。

5.3.7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一线抗疫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其他干预服务。

5.3.8聚集性疫情发生后,县指挥部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根据不同时段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及流行病学调查、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科普知识等重要信息。

5.3.9在省、市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工作。

5.4县级一级应急响应

在落实好5.3措施的基础上,配合县级部门落实以下措施。

5.4.1出现10人以上确诊患者,48小时之内要将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整体腾空,申请省、市级医疗等资源支援,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做好患者救治,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

5.4.2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立即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面对面流调、做到流调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收治同步进行,接收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定点医疗机构配合做好流调工作,确保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建立卫生健康、公安、外事、通信管理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5.4.3全社会动员,全民掌握自我保护措施,做好爱国卫生运动,落实消毒制度;实行交通封锁;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县、停课、禁止人员聚集、限制人员外出等强制性措施;关闭一定规模营业场所,必要时责令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禁止乡镇、村(居)间人员流动措施。

5.4.4各有关部门全力保障煤、水、电、气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粮、油、副食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持物价进本稳定。依靠全民防控,尽快控制疫情蔓延。

5.4.5加强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针对群众的误解和不实传言,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回应和澄清。

5.4.6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领导下,根据县级一级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各项工作。

5.5本县出现严重的社区暴发流行,在省、市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工作。

 

6应急响应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应急响应终止;镇各有关部门对疫情处置进行全面评估,对调集、征用的物资、销毁物品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7相关保障

 

7.1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卫生健康等部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物资储备和工作运转补助,以及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救治新冠肺炎病例经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医保等部门负责协助落实参保病例的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

7.2技术保障。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新冠肺炎最新诊疗和防控等方案,开展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村()、各单位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应在当地卫生机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7.3物资保障。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与供应;为疾病控制、医疗机构等单位配备必要的车辆和通信器材,确保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力做好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7.4培训演练。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7.5督导检查。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组组织对全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社区管控、联防联控、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人物同防等是否落实,检查督查中发现可疑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报告指挥部。

 

 

8附则

 

8.1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8.2各联防联控部门根据方案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不同情形处置工作方案和流程。

8.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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