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2-1100-2020-00016 文号 安政〔2020〕125 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10
标题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32-1100-2020-00016
文号 安政〔2020〕125 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10
标题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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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安政2020〕125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经镇安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

 

 

 

 

 

 

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乐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有关站(所)、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支部理论学习中要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村(居)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村(居)要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广泛宣传。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县、镇方案,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安全设防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危化、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县、镇实施意见,按照要求做好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镇安监站牵头,安乐派出所、曹坊市场监管所、安乐自然资源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镇安监站牵头,财政所、村建站、道安办、曹坊市场监管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督促指导落实三明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从安全、环保、技术、投资和用地等方面严格准入,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等问题。(镇安监站牵头,安乐派出所、曹坊市场监管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完成下达的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工作任务数。二是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牵头,安乐自然资源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聚焦老旧房屋、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以及镇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本级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镇安监站牵头,民政办、村建站、农技站、文化站、安乐中心小学、安乐派出所、安乐自然资源所、安乐卫生院、曹坊市场监管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至2022年建设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00公里以上,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桥梁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清理整治“马路市场”。二是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减量控大”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5%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三是严查超限超载违法。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强化科技治超,推动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四是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2020年推动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五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动建立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隐患。加强警示教育,针对“两客一危一货”、接送学生车辆以及一次记满12分、易发亡人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类驾驶人实施精准、滴灌式安全警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督促客运驾驶人行车前提醒乘客使用安全带。六是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推动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接送学生车辆、渣土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七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享。2021年底完成普通公路省县道沿线和交叉口增补点位的交通监控设施及镇级以上(含)道路主要路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建设,推动共享安乐镇道路视频监控资源。(镇道安办牵头,安乐派出所、农机站、文化站、曹坊市场监管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农村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农村安全韧性作为农村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农村安全发展落实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农村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安乐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村一居、一户一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根据农村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落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进农村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更新完善农村供水、排水、燃气管线数据,加快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四是加强燃气安全检查,抓好餐饮场所用气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持续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五是指导各村(居)开展房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房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镇村建站牵头,安监站、道安办、农技站、文化站、环保办、安乐自然资源所、安乐卫生院、安乐中心小学、安乐派出所、曹坊市场监管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全面开展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镇环保办牵头,安监站、村建站、道安办 、农技站、安乐派出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自然灾害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镇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检查农村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安全隐患。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深入排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镇水利工作站牵头,安监站、村建站、农技站、安乐自然资源所、安乐林业站、安乐供电所、各村(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结合4月10日全国以及5月25日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程序报批安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安乐镇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结合安乐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深入分析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 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纳入隐患清单管理、造册登记。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要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行业(领域)一册、一乡(镇)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部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办,镇安办汇总梳理上报镇党委、政府;2022年12月,镇安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镇政府安委会审议后,上报镇党委、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安全生产领域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安委会具体组织实施,镇、村和各类单位(场所)四级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镇安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镇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抓好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各村(居)要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组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四)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

(五)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镇安监站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加强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六)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执法,企业也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要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七)严格问效问责。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镇安办要加强对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安乐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安乐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安乐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安乐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安乐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安乐镇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安乐镇自然灾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安乐镇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附件1

 

安乐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和企业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安乐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委班子成员和村主干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全力抓好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等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保持警钟长鸣,敢于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集中观看学习。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和企业单位要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支部理论学习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所(站)、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和企业单位分级分批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支部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支部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全方位、全过程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有条件的广场、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开展体验式、参与式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鼓励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积极参与“排查整治进行时”等专题活动,加大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放一马”、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等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各所(站)、各村(居)和企业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加强各村(居)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安全设防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支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和企业单位结合《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重点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执行情况,“一行业(领域)一册”“一村(居)一册”“一企一档”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开展村(居)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制度,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送镇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镇安监站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村(居)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安乐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在岗在位、盯守现场,有效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要公示,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具备本行业知识和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明确技术负责人。到2021年底前,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考核标准,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其他行业企业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生产工艺、系统、设备、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辨识评估。建立风险辨识排查内部奖励机制,发动企业员工参与岗位风险排查。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各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发放到相应岗位的所有员工,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内部奖励机制,发动企业员工参与岗位隐患排查。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整改要向员工公开。对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要强化行刑衔接,依法治安,并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服务。从严落实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 年底前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镇安委会。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学习借鉴和全县推广。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将本实施方案与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有关部门、各所(站)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安乐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三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均达到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重特大事故,为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认真排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根据《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及三明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我镇发展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卫星定位终端,力争2020年底前100%完成安装。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强化安全设计诊断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回头看”,督促企业进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摸排辖区内精细化工企业,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2.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要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福建省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进行培训,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2.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省上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2.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布局,依托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和危险化学品社会救援力量,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把关不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并将关闭取缔的零售店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七)强化民爆物品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民爆物品行业生产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企业生产区、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生产线关键工序、重点岗位监测不到位,视频监控存在盲区,主要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联锁参数设置不合理、预警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分级标识不规范,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处理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储存库区值班室建设、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员工着装、值班值守、出入库管理不符合规范等问题。(由安乐派出所具体落实)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镇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安监站、项目办、国土所、派出所、环保办、道安办等部门职责,压实责任,协调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

(三)强化政策支持。要结合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群、LED走字屏,及时宣传推广专项整治各阶段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用正反典型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督导服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附件4

 

安乐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非煤矿山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运行;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贯彻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规章法规,不断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非煤矿山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二)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企业要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部署,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

3.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等,加强标准化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实效运行和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采取政府支持和多企共建、校企联建等方式,建设一批高水平安全技能现代实操、情景模拟和体验式实训考试基地。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强化专业技术管理,所有生产、在建地下矿山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5.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根据国家有关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到2022年6月底前所有在用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地下开采同时作业30人以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三)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严密管控露天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强化设计边坡高度超过200米和设计堆置高度大于200米的排土场风险监测管控,凡不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于2022年底前完成。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9.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按照省、市总体安排和相关方案要求,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并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提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结合全镇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筹推进。镇安监站要牵头会同安乐自然资源所等有关部门落实定期会商制度,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综合评估确定每座非煤矿山风险等级,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结合“放管服”改革,既依法严格执法,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企业“开小灶”,组织专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

(三)开展示范引导。开展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培育和选树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镇安监站要会同安乐自然资源所等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12月10日前,三年行动总结报告2022年12月20日前报镇安委会。

 

附件5

 

安乐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镇、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明显下降,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发生,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两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全面压实村(居)主干、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及时化解风险。安监站、派出所、村建站、消安办等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全面发动村(居)、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力量,深入村、组、企业进行检查,掌握辖区厂房、仓库清单,重点检查生产加工区域与存储区域是否落实有效防火分隔,生产加工区域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措施,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量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员工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操作规程,重点纠正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阻碍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面等突出问题。2020年底集中曝光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厂房、仓库,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解决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 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 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情况等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三)整治老旧场所突出风险

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场所、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村(居)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四)打牢村(居)火灾防控基础

1.积极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积极协调发改、住建、交通运输、市政、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结合“四好农村路”、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等工程,充分考虑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要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通过政府补助、电力部门优惠、村民自筹等办法,逐步解决农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扎实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指导尽快建立群众志愿消防队,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充分利用农用抽水泵、农用车辆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灭火装备物资,承担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消防安全自治工作。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安乐中心学校、民政办、文化站、计生办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饭店、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管理单位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月等,以及圩日、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022年底实现100%乡镇(街道)入户宣传。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按照镇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辖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辖区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四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消安办,县消安办汇总后报县消防大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镇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

 

附件6

 

安乐镇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政府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着力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能力和水平,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力争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管理制度。

2.积极推进共建共治。镇道安办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推动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落实,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每年度镇里组织一次多部门参与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派出所要大力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工程作业车辆、“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加强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镇、村(居)、学校三级管理体系;依托各级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席会议,部署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派出所、道安办、安乐中心学校等部门配合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2.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派出所、道安办加强协同配合,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2.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减量控大”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镇、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相关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对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2022年12月,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镇道安办总结全镇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行业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道安办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责任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微信群、LED走字屏、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7

 

安乐镇自然灾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火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三年行动”,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关于防汛体制机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三级风险应对”、“三个协同联动”、“三个全面引导”等防汛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我镇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体系,不断提高防汛抗灾科学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

2.修订完善各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确保管用可行,并按时开展防御超标洪水调度演练推演,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完成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审查情况、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编制情况和各类责任体系落实情况的排查。

责任单位:水利工作站

(二)关于防洪防潮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

1.持续抓好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确保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2.充分发挥各类雨水风情监测设施设备和监视监测、预报预警及决策指挥等系统作用,盯紧山洪重点防御区和强降雨重合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不留死角;落实网格化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并加强对已转移人员的管理,严防发生二次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单位:水利工作站,各村(居)

(三)关于村(居)防涝

1.持续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排水降水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基坑工程,要设置坚固牢靠的围挡,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2.对农村低洼易涝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易涝点应急排涝预案和演练,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雨水篦、进水井、检查井等畅通情况。

责任单位:水利工作站,各村(居)

(五)关于地质灾害

按照“查得细、防得实”的总体目标,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对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等重要场所和避灾点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对医院、监狱、养老院、学校等人口密集特殊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村(居)、学校、建筑边坡、公路、水库、等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安乐国土资源所,各村(居)

(六)关于避灾点

确保避灾点要避开易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灾害的危险地段,确保避灾点安全责任落实、房屋结构安全、通风排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

责任单位:安乐自然资源所,各村(居)

(七)关于森林防火

1.完善防灭火体制机制

1)健全组织体系。按照国务院“729”专题会议和省政府“1229”专题会议“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组织体系,确保高效运转。安乐林业站在林业防灾减灾机构中安排森林防火专职工作人员,实现森林防火预防工作有机构管,有具体人抓。

2)调整完善指挥体系。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和《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闽森防办明电〔2020〕4号)、《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闽森防办〔2020〕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顺畅高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安乐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组织指挥效能。

2.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1)深化森林防火宣传。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建立短信、微信、广告宣传等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行业领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防火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对田主、墓主、业主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教格局。

2)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林区及其周边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村(居)、林区输配电、高压电、通信等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及其他火警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巡护人员驻守情况。强化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

3)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破案率。森林公安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案件快速侦破机制,发生森林火灾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侦办火案,掌握第一手资料,迅速查明原因,不断提高破案率。依法严惩肇事者,公布辖区内森林火灾尤其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树立“失火就是犯罪,犯罪必将严惩”的鲜明导向。

3.加强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

1)建立建强各类防灭火队伍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类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建队经费,制定发展规划,提高装备水平。强化巡查巡护队伍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扎实做好山头、田头、坟头、寺庙等野外火源管控。

2)不断充实森林防火物资装备。本着实用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效配置扑火机具,在配置传统人力灭火机具基础上,提高灭火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灭火机具的配置比例。

3)加强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安乐林业站、各村(居)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居)按照相关方案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本部门(辖区)自然灾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对辖区内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责任单位、责任人、对策措施,针对重难点问题,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效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对各有关部门“三年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固化既成机制和创新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自然风险防控体系。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居)于7月15日前将本部门(辖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牵头领导、联络员、联系方式分别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本部门(辖区)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三年行动”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镇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系统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指导专项工作的推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门职责,全面开展本系统“三年行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三)强化监督指导。“三年行动”实行分级分片督导。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组建督导组,对“三年行动”进度进行跟踪督促、技术指导和成效评估。各村(居)也要组建监督指导组,对工作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工作质量。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纠正“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谈兵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用铁的纪律推动“三年行动”落深落细落实。

 

附件8

 

安乐镇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为推进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推动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监督检查责任有效落实,使责任链条环环相扣,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鼓励员工人人讲安全、处处想安全、事事抓安全;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重大隐患要实行内部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查;要立足自身整改隐患,因客观条件限制企业自身无法完成整改的,应书面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力量加以解决。

二、落实“三个必须”具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的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首责,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发现的问题隐患涉嫌违法的要上报县安办严肃执法。

     三、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组织抓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社区)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牵头部门要主动牵头,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督查企业开展行动。主管部门要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

四、落实监督检查责任。镇安委会要抓总抓统抓协调,统筹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汇总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要建立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清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专门造册归档,明确隐患点、整改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案备查,并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自查、内部没有挂牌督办或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并实行顶格处罚,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五、落实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隐患及时整改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重大隐患需由镇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书面提请挂牌督办,镇安委会要及时按程序办理;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及时汇总统计各村(居)报送的一般隐患,做到“一行业(领域)一册”;重大隐患,应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各村(居)要建立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销号清单、执法清单和问责清单等“六个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协调难度大的要由县领导挂钩整改推进落实。村(居)要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做好分级分类分责任部门分责任人工作,做到“一村一册”“一企一档”。

六、落实问责追责机制。镇安委会要经常性开展督查,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期限内发生问题的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时间到期,因跟踪督促不到位或把关不严、验收不认真而引发问题的,要追究主管部门和督办人的责任。对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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