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6-1100-2019-00076
- 备注/文号: 石委〔2019〕59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9-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落实重点信访问题“六定五包”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镇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有效化解当前一些突出矛盾纠纷和重要信访问题,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镇三套班子会议研究,对省市交办和县联席办排查的重点信访问题实行“六定五包”工作责任制,明确镇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加大解决力度,全力做好重点信访问题的清理和化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包案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挂村、谁负责”的原则,对第一批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逐一落实“六定五包”工作责任制,各包案领导负责召集相关责任人认真分析信访和纠纷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调处方案,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处化解,尽量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落实稳控措施。要加强对缠访或闹访对象、群体访挑头人员、有过激言行的信访人等重点对象的稳控,可布建耳目,采取人盯人办法及时了解掌握动态,落实责任人每天“两见面”措施,确保将人员稳控在当地,坚决防止发生越级访、群体访等非正常访情况,从源头上减少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严格依法处置。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信访过程中不听劝导而出现违法行为的,属地公安等司法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依法处理进京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闽公文〔2015〕28号)有关规定,坚决依法处理。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引导群众就地反映问题,依法信访。要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掌握、早疏导、早稳控,掌握主动权,能解决的要及时就地解决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跟当事人说明情况,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上报。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化解不及时引发群体访、越级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石壁镇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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