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09-0800-2025-00116
  • 备注/文号: 宁民行政〔2025〕3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28
宁化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化廖忠文化研究会)
宁民行政〔2025〕33号
来源:宁化县民政局 时间:2025-11-28 20:03
宁化廖忠文化研究会:

提交宁化廖忠文化研究会变更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名称变更登记
    (业务主管单位:宁化县客家文化交流研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4MJY323257E;法定代表人:廖新生;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宁化县翠江明珠17栋113号。)变更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宁化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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