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09-0800-2025-00061
  • 备注/文号: 宁民行政〔2025〕17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05
宁化县民政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宁化豫章书院文化研究会)
宁民行政〔2025〕17号
来源:宁化县民政局 时间:2025-06-05 10:00

宁化豫章书院文化研究会:

提交宁化豫章书院文化研究会变更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名称变更登记
  你(业务主管单位: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4050336864J;法定代表人:罗昌金;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小河边131号。)变更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宁化县民政局  

2025年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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