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明财外〔2018〕12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2019〕1号)文件精神,我县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截止2019年第三季度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24.7万元(其中:2018年发放贷款326.8万元,2019年1-3季度发放贷款797.9万元)。
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明财外〔2019〕7号)文件精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由中央和省级承担60%,县级财政配套承担40%(见该文件的附件7)。截止目前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如下:
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统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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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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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合计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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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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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配套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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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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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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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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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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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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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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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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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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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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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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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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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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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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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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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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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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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四季度(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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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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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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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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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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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1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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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7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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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4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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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达到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现申请追加2018年-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地方财政配套40%贴息资金29.65万,并从2020年起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县级配套40%)纳入财政预算。
望予以批准为盼。
附件1:《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明财外〔2018〕12号
附件2:《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2019〕1号
附件3:《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明财外〔2019〕7号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