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09-0100-2025-00048
- 备注/文号: 宁民福〔2025〕3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9
各乡(镇)民生事务办,泉上华侨农场:
为扎实落实“城乡低保户和特困对象,每户每月安排15千瓦时免费电量”的规定,经研究,拨付你乡镇免费电量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2025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户和特困人员。
二、发放标准:每户每月补助15度电,每度按0.4983元计算,即每户每月电费补贴7.47元(四舍五入计算)。
三、时间要求:各乡镇必须在2025年5月20日前发放到每一户低保户和特困人员。
四、各乡镇要加强资金发放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不得手工发放,发放前请再次核对发放花名册。通过银行发放时,尽量在存折上单独体现该笔补贴,注明“电费补贴”字样,以区别于其他渠道的补贴金额,避免受助群众混淆补贴资金的来源。
附件:宁化县2025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电费补贴拨款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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