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09-1500-2020-00013
  • 备注/文号: 宁民福﹝2020﹞42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5-26
宁化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4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宁民福﹝2020﹞42号
来源:宁化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5-27 10:00

各乡(镇)民政办,泉上华侨农场办公室

根据《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启动2020年4月份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40号)文件要求,4月全市低收入价格指数SCPI)上涨2.9%,结合全市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月标准的综合/标准个数,制定标准计算为16.008元,进整计算并提高1倍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4月价格临时补贴按每人34标准发放经研究,现下拨你乡(镇)价格临时补贴资金(详见附件)

此次价格补贴为一次性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与优抚对象重叠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扣减。本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月低保花名册为基础,扣减死亡人员人数、人社局发放失业保险金人数,请发放前再次核对本乡镇死亡人员名单,及时核减。请专款专用,并将资金于6月6日前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不得截留克扣、挪用资金有结余的,请退回福建省宁化县民政局13895101040000550账户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县支行),并做好备注

附件:宁化县2020年4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拨款通知单

 

 

 

宁化县民政局

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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