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9-1500-2019-00008 文号 宁民〔2019〕3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4-29
标题 宁化县民政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9-1500-2019-00008
文号 宁民〔2019〕3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4-29
标题 宁化县民政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民政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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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民政办、财政所,泉上华侨农场办公室:

经县政府同意,根据2019年宁化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2019年4月起提高我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

2019年4月起机构集中供养的,其供养标准为分散供养标准的2倍,分散供养标准不变(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要做好提标补发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积极鼓励、动员分散供养人员入住敬老院等机构,改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水平和护理质量,让更多的特困人员选择集中供养方式,实现乡镇敬老院床位利用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县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

 

附件:宁化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宁化县民政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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