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5-00041
- 备注/文号: 宁市监办〔2025〕1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17
现将《宁化县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宁化县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
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特别是省、市两级对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县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全流程,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与风险预警防控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照省局部署及市局要求,至2026年底,初步实现县域内食品生产、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等各类主体“互联网+AI监管”全覆盖,完成辖区内目标主体的视频图像信息归集,统一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并同步对接省局系统,构建“数据可视、风险可预警、问题可追溯”的县域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
二、核心任务
(一)分层推进监管落地
设备规范配置:全面摸排县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底数,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技术标准,指导目标主体安装符合要求的视频监控设备,重点覆盖食品加工关键环节、销售陈列区域、餐饮后厨操作区等核心部位,确保监控画面清晰、数据传输稳定。
数据高效汇聚:依托市级监管平台,完成辖区主体视频汇聚。借鉴尤溪县“五个协同”机制及清流县校园周边智慧监管经验,联动县教育局等成员单位,以及本地金融机构、各大运营商,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
问题闭环处置:建立“AI自动抓拍—系统定向推送—属地监管所认领—现场核查处置—结果反馈归档”的全流程闭环机制,确保AI识别的违法违规问题第一时间处置、整改到位,杜绝监管漏洞。
(二)分类明确接入对象
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批推进主体接入。首批接入县域内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销售门店、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特殊食品销售点、各学校食堂,以及已建成“互联网+AI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其他食品生产销售主体、特殊食品销售主体和餐饮服务主体为第二批对象。
(三)分步落实时间节点
严格对标省、市进度要求,分阶段推进工作,确保与全市节奏保持一致。2025年底前完成首批主体全接入,2026年中实现第二批主体全覆盖,2026年底全面达成省局既定任务目标,实现县域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无死角。
三、实施步骤
(一)调试准备阶段(2025年10月):10月19日前,完成县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底数摸排,制定并上报县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推进路径。10月25日前,按要求配合市局完成市级平台与省局系统的对接调试,同步验证数据传输稳定性。
(二)初步建设阶段(2025年11月-12月):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上门宣讲、集中培训等方式,宣传“互联网+AI监管”对提升主体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的作用,提高主体主动接入意愿。12月15日前,完成首批接入对象的视频设备安装、调试及数据接入,确保所有首批主体的视频数据稳定上传至市级平台。
(三)全面铺开阶段(2026年1月-12月):2026年1-5月,分片区推进第二批接入对象的设备安装与数据接入,5月底前实现第二批主体全接入。2026年底前实现预期目标全接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起):配合省、市局优化平台功能,深化AI技术在食品安全风险识别中的应用,完善闭环处置流程,提升问题处置效率,定期分析监管数据,为县域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供决策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食安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和流通股、餐饮股、网监股及各基层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县域“互联网+AI监管”工作。
(二)深化宣传培训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指导,讲解设备安装标准、数据上传流程及AI功能优势,解答主体疑问,消除抵触情绪。对监管人员开展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平台操作、AI问题认领处置、数据分析应用等技能,提升监管队伍智慧监管能力。
(三)强化主体帮扶
针对小型餐饮单位、个体商超资金有限、技术薄弱的问题,协调设备供应商组织技术团队开展“上门服务”,帮助主体完成设备安装、账号注册、数据对接,确保接入工作 “零门槛”,避免因技术问题影响进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