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5-00032
  • 备注/文号: 宁市监〔2025〕36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27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化县教育局 宁化县公安局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
宁市监〔2025〕36号
来源: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2-25 11:37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小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各医疗卫

生单位及公安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市监餐饮发〔2025〕31号)《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明市监餐〔2025〕72号)要求,为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决定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覆盖学校食堂(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学校、普通小学、幼儿园等)、承包经营企业、大宗食材供应商(以下简称“三类主体”)及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二、检查方式

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各部门依据自身工作职责,对照检查要点表(详见附件2、3、4)开展检查。

三、检查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期间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食堂建设、食品安全、膳食经费管理、食材采购等工作的统筹指导。县公安局要依法打击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犯罪行为。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膳食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指导,配合加强膳食经费监管,发现和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对学校提供营养和预防食源性疾病指导。

五、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由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大宗食材供应商开展“四不两直”联合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是衡量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的关键要素,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前期自查工作,坚持管理和监管同向发力,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主管和监管责任,坚决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二)强化协同联动。通过实施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及时将“三类主体”的监督检查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作,做好线索处置和行纪衔接。

(三)落实闭环管理。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问题清单,由县市场监管局汇总,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智慧市监系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督促闭环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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