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4-00032
- 备注/文号: 无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29
现将《宁化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推动实施。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宁化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学期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至少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三条 学校应严格落实“学校校长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责任体系,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四条 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营养健康知识等。
第五条 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实际操作、现场演示、在线学习等方式。
第六条 从业人员应在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第八条 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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