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 无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30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7-30 08:47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餐饮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水平,规范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切实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严防严管严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

    二、整治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5日。

    三、整治对象

    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以及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治对象。重点检查近三年来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医院周边、校园周边、车站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旅游景区等的小吃店、微型餐馆、快餐店、小型餐馆,以及校园、医院、养老机构等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网络订餐量排名靠前的“网红店”等。

   四、整治内容

  (一)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法律法规和规范操作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要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做到餐饮具清洗水池专用,满足清洗需要;使用符合标准、包装标识齐全的洗涤剂;使用正规消毒产品,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消毒设施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密闭保洁设施符合相关要求,保洁设施内存放的餐饮具保持清洁。使用集中清洗消毒餐饮具的,要指导其查验、留存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餐饮具包装无破损、标识符合要求、在使用期限内。 

  (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清洗水池数量不能满足清洗程序需求;消毒设施设备不连接电源、不能够正常运转、不能够满足日常需求;消毒、保洁设施内放置其他物品;消毒后的餐饮具有污渍有水渍有异味等问题,要严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限期整改到位。对多次违法违规和多次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依法依规严惩重处。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各餐饮服务单位把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落到实处。

  (二)实施严密排查。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目标,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的力度。积极采取“红黑榜”“随机查餐厅”等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提升专项行动效能。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媒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作,适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并接受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执法文书及检查照片等佐证资料报送至县局餐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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