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3-00007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3-06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3-00007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3-06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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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闽市监餐〔2023〕6号)、《宁化县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推进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餐饮环节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重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与加工、设施设备管理等餐饮服务行为。提升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最大程度降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三、整治对象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以及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治对象。重点检查近三年来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周转频率高的小吃店、中小型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网络订餐量排名靠前的“网红店”等。

四、整治内容

     (一)以小吃店、 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检查,要全面排查出较高风险食品经营户名单,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督促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迅速开展食品安全系统性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监管机制创新,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大力推进“明厨亮灶”提质扩面,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升级。

(二)以使用复用餐饮具、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馒头花卷、油饼油条等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着力解决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率高的问题。按照省局关于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继续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健全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配齐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执行清洗消毒过程规范。充分利用食品快检设备及时筛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具,提高监督抽检工作效率。重点整治消毒设施设备不连接电源、不能够正常运转,消毒后的餐饮具有污渍有异味等问题。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必要时采取行政约谈的方式,强化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改变复用餐饮具抽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和大肠菌群超标比较普遍的现状。二是加强餐饮环节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生食海鲜、水产品等属于高风险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海产品必须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项目,具备专门加工制作场所和工用具。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超范围经营,以及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及刀具砧板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严禁各单位采购、加工、制作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水产品及其他食品原料,确保来源可溯。同时,要求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加工过程要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避免交叉污染。在赤潮高发季节适时发布餐饮安全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明白理性消费。 三是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将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作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应当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规定,制定并实施食品添加剂采购控制要求,采购依法取得资质的供货者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剂,同时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应当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规定,设专柜(位) 贮存食品添加剂,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分开存放。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对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的,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监管与抽检、执法相结合。相关股室要制定年度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抽检、执法稽查的配合协作,健全一体化推进机制,扎实推动食品安全检管深度融合,以检促管,提升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属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检查结果公示制度。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分级分类治理,将检出多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风险管理原则调高风险等级,列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相关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总结提升

 各市场监管所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固化经验成果,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至餐饮股。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闽市监餐〔2023〕6号)、《宁化县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推进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餐饮环节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重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与加工、设施设备管理等餐饮服务行为。提升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最大程度降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三、整治对象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以及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治对象。重点检查近三年来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周转频率高的小吃店、中小型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网络订餐量排名靠前的“网红店”等。

四、整治内容

     (一)以小吃店、 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检查,要全面排查出较高风险食品经营户名单,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督促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迅速开展食品安全系统性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监管机制创新,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大力推进“明厨亮灶”提质扩面,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升级。

(二)以使用复用餐饮具、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馒头花卷、油饼油条等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着力解决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率高的问题。按照省局关于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继续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健全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配齐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执行清洗消毒过程规范。充分利用食品快检设备及时筛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具,提高监督抽检工作效率。重点整治消毒设施设备不连接电源、不能够正常运转,消毒后的餐饮具有污渍有异味等问题。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必要时采取行政约谈的方式,强化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改变复用餐饮具抽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和大肠菌群超标比较普遍的现状。二是加强餐饮环节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生食海鲜、水产品等属于高风险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海产品必须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项目,具备专门加工制作场所和工用具。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超范围经营,以及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及刀具砧板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严禁各单位采购、加工、制作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水产品及其他食品原料,确保来源可溯。同时,要求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加工过程要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避免交叉污染。在赤潮高发季节适时发布餐饮安全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明白理性消费。 三是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将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作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应当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规定,制定并实施食品添加剂采购控制要求,采购依法取得资质的供货者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剂,同时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应当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规定,设专柜(位) 贮存食品添加剂,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分开存放。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对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的,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监管与抽检、执法相结合。相关股室要制定年度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抽检、执法稽查的配合协作,健全一体化推进机制,扎实推动食品安全检管深度融合,以检促管,提升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属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检查结果公示制度。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分级分类治理,将检出多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风险管理原则调高风险等级,列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相关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总结提升

 各市场监管所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固化经验成果,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至餐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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