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3-00005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2-02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3-00005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2-02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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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股室: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有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推动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现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市监餐〔2023〕13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

1.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含托幼机构)。

2.校园及其周边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检查内容

各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此次专项检查迅速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查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运行;查食材供货商证照资质,看食品供货商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查进货食材溯源落实情况,看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注册使用“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并如实准确录入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查食品存储环境条件,看冰柜等食品存储设备环境温度与卫生、食品库房的有害生物防制与通风防潮措施是否符合食品存放相关要求;查食材清洗、烹饪制作情况,看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查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看学校食堂留样食品的品名、餐次、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等要素是否符合相关留样规定;查餐具保洁消毒落实情况,看学生使用餐具的保洁是否清洗干净,是否专柜存放,入柜消毒时间、温度是否达标;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了有效《健康证》,是否存在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在岗期间是否严格佩戴口罩,并规范着装。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监督其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开展检查前,各所应准备好监督检查文书,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查封扣押通知书、封条等相关执法文书。

(二)严格标准,严厉惩处。本次专项检查要与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跟踪整改落实,符合立案情形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三)依法行政,廉洁监管。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不碰红线、不踩底线;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务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监督其按期整改到位,确保风险消除。同时,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检查监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四)材料报送。2023年2月23日前各所要将《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局餐饮股。

 

附件春季校园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股室: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有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推动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现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市监餐〔2023〕13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

1.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含托幼机构)。

2.校园及其周边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检查内容

各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此次专项检查迅速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查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运行;查食材供货商证照资质,看食品供货商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查进货食材溯源落实情况,看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注册使用“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并如实准确录入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查食品存储环境条件,看冰柜等食品存储设备环境温度与卫生、食品库房的有害生物防制与通风防潮措施是否符合食品存放相关要求;查食材清洗、烹饪制作情况,看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查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看学校食堂留样食品的品名、餐次、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等要素是否符合相关留样规定;查餐具保洁消毒落实情况,看学生使用餐具的保洁是否清洗干净,是否专柜存放,入柜消毒时间、温度是否达标;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了有效《健康证》,是否存在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在岗期间是否严格佩戴口罩,并规范着装。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监督其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开展检查前,各所应准备好监督检查文书,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查封扣押通知书、封条等相关执法文书。

(二)严格标准,严厉惩处。本次专项检查要与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跟踪整改落实,符合立案情形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三)依法行政,廉洁监管。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不碰红线、不踩底线;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务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监督其按期整改到位,确保风险消除。同时,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检查监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四)材料报送。2023年2月23日前各所要将《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局餐饮股。

 

附件春季校园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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