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2-00002 文号 宁市监〔2022〕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1-04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库长责任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进口冷链食品、库长责任制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2-00002
文号 宁市监〔2022〕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1-04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库长责任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进口冷链食品、库长责任制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库长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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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方责任,加强市场巡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市局《关于推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库长责任制的通知》(明市监食流〔202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县局决定在全县推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库长责任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库长制推行范围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库及第三方冷库,落实“一张工作流程图(附件1)、两条防线、三份工作表单(附件2、3、4)、四项责任清单”,实现“户数清楚、责任明确、流程科学、防控到位”工作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组织架构。设立三级库长制,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任总库长,由企业实际管理人员担任企业库长,各辖区片管员担任监管库长(附件5),股所联动,共同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人防”和“物防”工作,“人防”内容包括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个人作业防护等,“物防”内容包括核酸检测、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

(二)各司其职。一是总库长责任。主要是统筹协调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库长制的各项工作,部署专项检查督查,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二是企业库长责任。企业库长是冷库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四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消毒证明、追溯凭证)及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进货查验制度、“一品一码”录入、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报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经营场所定期消杀、员工作业防护等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实名制台账、消毒记录和体温监测记录等台账。并要在冷库醒目位置悬挂库长责任制信息公示牌,公示企业库长、冷库面积、贮存品种、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监管库长责任。负责建立冷库动态档案并及时上报县局,定期开展冻品检查,督促指导落实“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录入,督促组织冷库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各类台账和记录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报备核查,对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组织核查四是股室责任。掌握本辖区冻库基本情况,每周一次查验“一品一码”系统进口冷链食品进入辖区情况,督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安排核酸检测并及时反馈核酸检测情况,收集汇总企业库长和监管库长上报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报备等各类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建档备查。各市场监管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附件2、附件3、附件4,建立监管档案。

(三)加大排查。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秋冬季冻库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秋冬季等重点时段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其他时间每个月检查一次,坚决维护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秩序。

(四)加大督查。局机关纪委、办公室、挂所领导要不定期对库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第三方冷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1.宁化县库长制流程图

2.宁化县冷藏冷冻食品贮存场所备案表

3.宁化县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报备表

4.宁化县冷链食品经营专项检查记录表

5.宁化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库库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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