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1-00108 文号 宁市监〔2021〕7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2-01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1-00108
文号 宁市监〔2021〕7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2-01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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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

年终岁尾,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提升时间

即日起至20222月底。

二、整治提升对象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承接重大活动接待、节日集体聚餐以及其他大型酒店宾馆。

三、整治提升内容

(一)许可方面。重点整治扩建改建但未申请变更许可、超接待能力加工制作与供餐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餐饮服务基本条件水平。各所要严格按照大、中、小型餐馆的分类条件进行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工作。

(二)制度方面。重点整治未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制度建立但是无执行记录等问题,提升食品安全制度化水平。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要求。

(三)人员方面。重点整治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落实人员健康管理等问题,提升人员管理水平。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相关要求。

(四)操作方面。重点整治专间内加工制作不规范,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未区分使用,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未区分盛放、贮存,食品留样不规范等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行为,提升规范操作水平。

(五)餐用具清洗消毒方面。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餐用具清洗消毒与密闭保洁行为,提升餐用具食品安全水平。

(六)其他方面。整治加工场所脏乱差、食品原料采购贮存不规范、设施设备未及时清洁维护等问题,提升其他方面食品安全水平。

四、具体安排

此次整治提升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11210日)。餐饮服务单位对照整治提升内容和《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纠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1211日至20221月底)。对照整治提升内容,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2月)。对整治提升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巩固整治提升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整治提升的重点餐饮服务单位,涉及消费群体人数多、影响大,各所务必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现成立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确保整治提升工作落小落细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长:熊道乾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剑辰  县局餐饮股股长

副组长:周生林 翠江市场监管所所长

        吴焰辉城郊市场监管所所长

          斌 石壁市场监管所所长

        夏华平湖村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主持工作) 

张清松曹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主持工作)

江仁水安远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主持工作)

  员:

张钻文  县局餐饮股副股长

        谢栋源  翠江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连剑锋  城郊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池基熳  湖村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张宏超  石壁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邱加键  曹坊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陈梓漩  安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专班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张剑辰担任,联系电话:13860578665,具体负责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要注重整治提升与指导教育相结合,引导餐饮服务单位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自查与报告义务,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抓好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抓问题整改作为整治提升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请各所于2022225日前将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股张钻文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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