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1-00084
- 备注/文号: 无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02
一、摸清辖区底数。落实责任,摸清辖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并确定片区户数和2名监管责任人,制作监管责任清单(见附件1)。
二、全面隐患排查。各所监管责任人要根据以下检查内容对辖区内所有的网络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留存,同时做好问题线索台账(见附件2),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当事人改正,通知外卖平台下架餐饮服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避免经营场所产生脏乱差现象。2.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3.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并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是否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4.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是否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5.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6.对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是否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7.是否在网上公示涉网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
(2)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1.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后是否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2.是否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3.是否公示并及时更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信息。4.是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5.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6.是否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7.是否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三、加强违法行为查处。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重点核查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入排查整治重点事项。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把关不严、不履行平台责任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脏乱差等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时间要求。专项整治监管责任清单,各所请于2021年7月7日前通告OA报送至餐饮股、网监股。问题线索台账实行一月双报,工作阶段性总结实行一月一报。问题线索台账请各所于每月10日和25日前,通过OA报送给县局餐饮股、网监股。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包括主要做法、痛点难点、取得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查办案件情况、典型案例等)请各所于每月10日前,通过OA报送给县局餐饮股、网监股工号。
附件:1. 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责任清单
2. 问题线索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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