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0-00050 文号 宁市监〔2020〕7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2-17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卫健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校园食品安全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0-00050
文号 宁市监〔2020〕7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2-17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卫健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校园食品安全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卫健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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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小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公安局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联合制定了《宁化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化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推动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宁化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决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与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饮食习惯,科学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三年守护行动,力争在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再提升质量,实现小学、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通过率100%,学校食堂“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注册率、数据录入率均达99%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坚决杜绝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严格落实校外供餐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等)、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五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以下称“两超一非”);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三)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四)持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提质扩面、提挡升级,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

(六)加快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七)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

1.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制度。集中用餐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特别是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学校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明确陪餐人员及职责、内容、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各学校负责)

2.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并严格执行校外供餐管理要求。(各学校负责)

3.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学校原则上应在属地教育部门公开招标并确定的大宗食品供货商名录中选择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各学校负责)

4.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全过程全方面管理制度要求,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要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积极采用色标管理、4D、五常、6T等食品安全先进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倡导实行分餐制。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消毒、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安全保障。(各学校负责)

5.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认真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针对性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制定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按照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内容和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各学校负责)

6.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推动学校安装使用校园食安系统。(各学校负责)

7.推进学校食品快检室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自行建立食品快检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设备,开展学校食品和餐具用具等快速检测工作。

8.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险。鼓励各学校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

(二)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三明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检查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处理和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等各个环节。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账式整改。(各学校、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督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针对性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要求,严格食品原料采购管理,规范从原料贮存至食品分餐、配送每一道环节的加工制作行为,并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逐步通过认证。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定期开展对大宗食品原料、成品及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的检验检测。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11.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五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存在情况。对未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供应各类学校的面包、糕点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以饮料、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等学生消费量大的预包装食品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各学校配合)

12.加强重点时段食品安全监管。突出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健全完善部门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推动各方责任落实,统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前一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前一周对本辖区内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校园周边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努力在开学前将食品安全隐患降到最低。中高考及其他重要考试期间,各市场监管所要专门安排监管人员对考点食堂及周边酒店宾馆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驻点监督或重点巡查,严防严控食源性疾病发生。(各市场监管所、各学校、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全部纳入我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管理,并按要求上传食品相关追溯数据;组织开展“一品一码”追溯管理“一票通”试点,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各学校配合)

14.加强信用监管。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信息,及时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上相对应的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通过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实施对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切实提高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15.打击涉校食品违法犯罪。充分利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涉校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研判分析,及时规范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案件,涉嫌犯罪的,迅速依法立案侦办;对不构成犯罪,但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且属于情节严重的,严格执行“处罚到人”要求,依法行政拘留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执法检查等行动,健全完善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会商、舆情引导等工作衔接机制,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公安局有关单位负责)

16.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健全并推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协同监管”的食品食材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各学校、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信息通报。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宣贯培训,根据《福建省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要求,做好涉及学校的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通过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平台进行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

(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

18.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加快专兼职营养人才队伍培育,组建营养宣传员队伍。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向广大学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发挥各级营养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和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各学校、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探索创建学校健康(营养)食堂,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改良烹调方式,因地制宜向学生提供符合其营养需求的食品,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减少不健康饮食引起的疾病风险和亚健康问题。(各学校、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0.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各学校、各市场监管所、公安相关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校园食品安全涉及群体特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舆情燃点低、发酵快、影响大。各市场监管所、中小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安相关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切实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有序进行。

(二)扎实推进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要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治理问题隐患。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办法。要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

(三)争取政策支持,促进工作落实

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支持,努力将“明厨亮灶”建设、校园食品安全快检室、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列入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四)及时总结提升,按时报送信息

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对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一次联合督导。对督导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各市场监管所、中小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公安局有关单位请于每年6月27日、12月11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2022年12月11日前,报送三年工作总结。相关材料分别上报给对口部门相关股室。

 

附件: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项    目

数量

基本情况

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先进管理方式的单位数(家)

 

    建立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其中:视频式展示(家)

 

             互联网式展示(家)

 

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供应的学校数(个)

 

    建立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通过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督促整改情况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

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

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

监督检查数(户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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