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0-00037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24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风险分级管理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0-00037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24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风险分级管理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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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食品相关股室: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监食2019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市监食201970号,以下简称《检查指南》)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持续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推进食品销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至2019年底全市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已达总数的81.01%,但与全省的覆盖率93.6%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根据国务院食安办拟将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列为2020年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的征求意见,各所要高度重视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按照《福建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及信息化系统要求,持续抓好落实,争取2020年我县食品销售经营者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全部完成。

二、持续提升日常监督检查效力。各所要注重学用结合,加强《检查指南》的学习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熟悉各类销售主体的监管特点,熟练掌握现场检查要求和检查方式,提升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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