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为切实加强我县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5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两超一非”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促进持续规范。各所要认真梳理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生产环节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超范围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或虚假功能声称等问题。流通环节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进货查验,不得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不得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重点加大对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问题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各所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抽检。
三、加强监督执法。各所要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地区或部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协同采取监管措施。
四、及时总结提升。各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详见附件)。请各所将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应包含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问题处置、立案查处等基本信息)、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制度建设及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于2020年11月28日前报送县局食品生产股,遇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食品生产股联系人:林兰花,联系电话:0598-6666829。
附件:
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食品生产环节)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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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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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食品生产者数(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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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获证类别为: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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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片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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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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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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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等字样企业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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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生产企业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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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问题企业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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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问题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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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两超一非”问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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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不规范问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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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问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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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样品(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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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数(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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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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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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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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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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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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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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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月15日、30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没有的填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