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7-8078 文号 宁市监〔2017〕8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08-09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 无证生产经营和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通知
内容概述 无证生产经营和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7-8078
文号 宁市监〔2017〕8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08-09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 无证生产经营和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通知
内容概述 无证生产经营和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 无证生产经营和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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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

2017年6月22,国家总局食监二司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了2017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重点。根据《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食药监食流〔2017137号)和《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明食药监食流〔2017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178月至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和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78月至11月。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巩固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成果,按照“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梳理农村地区(含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下同)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重点人群,以及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整治。以农村地区(含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地区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乡镇集贸市场食品销售主体,工地和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品店为重点业态,重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坚决查处取缔。

(二)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针对近年来在农村食品市场开展的“四打击四规范”、“扫雷行动”等专项中重点整治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多发、易发的问题,拉单列条,开展“回头看”排查梳理,并建立风险隐患问题台账。

(三)分析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已经成为食品安全链条上的薄弱环节。作为监管职能部门,我们要反思自身在履职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多讲责任,少讲困难,找准问题和差距,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措施。

(四)明确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在层层排查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县局将选取各所上报的12个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排除隐患,消除“雷区”。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8月底前)。各所要按照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监管痕迹化的管理要求,切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要从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两个方面,组织梳理排查,建立风险隐患问题台账。

(二)集中整治(9-10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所要明确整治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对限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达不到规定条件又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依法予以取缔;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惩重处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11月)。各所和相关股室要密切配合,认真总结排查和整治情况,特别是数据统计、典型案例,以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措施、新经验,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迅即实施。这项工作已经纳入国务院食安办对各省(市、区)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且在9月份就要组织检查考核。时间紧迫,工作很多,各所要高度重视起来,迅即部署落实,加快工作进度。

(二)区分层面,把准方向。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区分不同的监管层面。县局和基层监管所都要进行排查,即从“面—线—点”,特别是基层监管所要明确到点,具体到户。要建立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台账,逐一制定措施抓落实。

(三)重点治理,务求实效。 县局将结合农村食品中小生产厂家(及小作坊)、食品销售、农村集体聚餐和餐饮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定1-2个重点整治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收集情况,及时报送。 各所请于2017830日前报送《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和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摸底数据;201710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材料通过内网报送至县局食品生产股何长兴工号。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9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

2017年6月22,国家总局食监二司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了2017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重点。根据《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食药监食流〔2017137号)和《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明食药监食流〔2017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178月至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和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78月至11月。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巩固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成果,按照“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梳理农村地区(含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下同)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重点人群,以及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整治。以农村地区(含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地区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乡镇集贸市场食品销售主体,工地和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品店为重点业态,重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坚决查处取缔。

(二)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针对近年来在农村食品市场开展的“四打击四规范”、“扫雷行动”等专项中重点整治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多发、易发的问题,拉单列条,开展“回头看”排查梳理,并建立风险隐患问题台账。

(三)分析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已经成为食品安全链条上的薄弱环节。作为监管职能部门,我们要反思自身在履职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多讲责任,少讲困难,找准问题和差距,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措施。

(四)明确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在层层排查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县局将选取各所上报的12个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排除隐患,消除“雷区”。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8月底前)。各所要按照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监管痕迹化的管理要求,切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要从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两个方面,组织梳理排查,建立风险隐患问题台账。

(二)集中整治(9-10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所要明确整治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对限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达不到规定条件又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依法予以取缔;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惩重处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11月)。各所和相关股室要密切配合,认真总结排查和整治情况,特别是数据统计、典型案例,以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措施、新经验,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迅即实施。这项工作已经纳入国务院食安办对各省(市、区)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且在9月份就要组织检查考核。时间紧迫,工作很多,各所要高度重视起来,迅即部署落实,加快工作进度。

(二)区分层面,把准方向。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区分不同的监管层面。县局和基层监管所都要进行排查,即从“面—线—点”,特别是基层监管所要明确到点,具体到户。要建立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台账,逐一制定措施抓落实。

(三)重点治理,务求实效。 县局将结合农村食品中小生产厂家(及小作坊)、食品销售、农村集体聚餐和餐饮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定1-2个重点整治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收集情况,及时报送。 各所请于2017830日前报送《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和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摸底数据;201710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材料通过内网报送至县局食品生产股何长兴工号。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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