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7-6306 文号 宁市监〔2017〕1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03-06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7-6306
文号 宁市监〔2017〕1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03-06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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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执法大队,质检所:

近日,我省多地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相继发生多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当前正值春季,气温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加快,食物中毒事件进入高发期根据《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食药监餐服〔2017〕34号)文件要求,为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各市场监管所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既定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要将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工作重点,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督促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三、 迅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确实可行的措施,严格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位,积极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围绕学校春、秋季开学的重要时段,集中时间和力量,强化对本辖区内学校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严防严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督促学校食堂、学生用餐集体配送单位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强化对食品加工制作和配送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问题比较突出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指导辖区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食品经营者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其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要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

五、 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指导辖区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并适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3月27日前、9月26日前将检查情况及统计报表报送县局餐饮股,统计报表见附件。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执法大队,质检所:

近日,我省多地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相继发生多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当前正值春季,气温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加快,食物中毒事件进入高发期根据《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食药监餐服〔2017〕34号)文件要求,为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各市场监管所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既定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要将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工作重点,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督促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三、 迅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确实可行的措施,严格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位,积极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围绕学校春、秋季开学的重要时段,集中时间和力量,强化对本辖区内学校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严防严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督促学校食堂、学生用餐集体配送单位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强化对食品加工制作和配送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问题比较突出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指导辖区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食品经营者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其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要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

五、 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指导辖区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并适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3月27日前、9月26日前将检查情况及统计报表报送县局餐饮股,统计报表见附件。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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