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6-3430 文号 宁市监〔2016〕53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08-09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6-3430
文号 宁市监〔2016〕53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08-09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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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

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现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2016109)转发给你们,并提几点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所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局文件,学深学透《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熟练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和操作技能,确保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各所要指定2名以上食品监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县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将在8月中旬对各所进行指导、督查工作。

二、各所要严格对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配套的《操作手册》,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每次检查抽查重点项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并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制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监督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果、综合判定等情况进行记录。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一式三份,检查单位、生产企业各留存一份,另一份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要指导、告诫食品生产者按照《办法》规定,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需书面限期整改;结果为不符合的,要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今年8月份,各所要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完成1次全覆盖的检查。

三、国家总局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届时我局将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并将其列入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后,各所对每家企业的检查频次每年不得少于计划数。目前因《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尚未颁布,各所请按《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市监201650号)中对食品生产企业规定的检查频次进行检查。

四、各所要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录入信用档案(省食药监局系统开发建设中,在系统建成后请及时做好录入工作),要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报送规定的统计分类报表。

各所在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问题或相关意见建议,请与县局食品生产股沟通,联系人:张钻文,联系电话:0598-6666829,邮箱:nhscltg@163.com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9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

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现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2016109)转发给你们,并提几点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所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局文件,学深学透《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熟练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和操作技能,确保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各所要指定2名以上食品监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县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将在8月中旬对各所进行指导、督查工作。

二、各所要严格对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配套的《操作手册》,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每次检查抽查重点项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并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制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监督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果、综合判定等情况进行记录。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一式三份,检查单位、生产企业各留存一份,另一份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要指导、告诫食品生产者按照《办法》规定,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需书面限期整改;结果为不符合的,要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今年8月份,各所要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完成1次全覆盖的检查。

三、国家总局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届时我局将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并将其列入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后,各所对每家企业的检查频次每年不得少于计划数。目前因《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尚未颁布,各所请按《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市监201650号)中对食品生产企业规定的检查频次进行检查。

四、各所要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录入信用档案(省食药监局系统开发建设中,在系统建成后请及时做好录入工作),要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报送规定的统计分类报表。

各所在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问题或相关意见建议,请与县局食品生产股沟通,联系人:张钻文,联系电话:0598-6666829,邮箱:nhscltg@163.com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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