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6-3317 文号 宁市监餐服〔2016〕3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05-21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做好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6-3317
文号 宁市监餐服〔2016〕3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05-21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做好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1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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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

2016年高考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保证高考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宁化县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 斌 局长

副组长:张河辉 副局长

熊道乾 副局长

成 员:周生林 翠江所所长

吴焰辉 城郊所所长

斌 石壁所所长

何长兴 餐饮服务股股长

张海华 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股,办公室主任由何长兴担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666929

二、落实责任,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我县考生分布和考点设置情况,翠江所负责对宁化六中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城郊所负责对宁化一中、宁化五中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石壁所负责对宁化二中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高考期间,宁化二中考生集中用餐点待定)。在高考前,各所要组织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高考期间,各所要重点对辖区内考点食堂实施驻点监督,全程监控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校食堂及考生集中用餐点:

1.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全部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2.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票制度,物料索票索证情况及相关记录。

3.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违法行为。

4.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

5.是否执行生熟分开切配的要求,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识,生熟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等。

6.粗加工场所是否分别设置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池,蔬菜和肉类清洗、加工是否分开,蔬菜是否按要求浸泡等。

7.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8.在高考考试期间,主要检查考点食堂的供餐方案、计划,核对供餐人数,对所购菜单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予以删除更换或采用有效的防患措施,督促考点食堂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

(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1.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2.是否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票制度。

3.是否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三)学校周边文具用品店:

是否出售假冒伪劣考试用具。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承接考生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导学校对考生开展针对性的考前饮食安全知识教育,不吃不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在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引导科学消费、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及时通报高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纪律,强化应急值守

各所执法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填写食品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驻点监督要做好餐饮服务重大保障活动监督检查记录并与考点食堂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在高考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如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及时妥善处置,降低事故损失和影响,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误报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局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将随机对各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所请于613将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上报县局餐饮服务股,邮箱:nhcyjgg@163.com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518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

2016年高考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保证高考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宁化县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 斌 局长

副组长:张河辉 副局长

熊道乾 副局长

成 员:周生林 翠江所所长

吴焰辉 城郊所所长

斌 石壁所所长

何长兴 餐饮服务股股长

张海华 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股,办公室主任由何长兴担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666929

二、落实责任,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我县考生分布和考点设置情况,翠江所负责对宁化六中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城郊所负责对宁化一中、宁化五中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石壁所负责对宁化二中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高考期间,宁化二中考生集中用餐点待定)。在高考前,各所要组织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高考期间,各所要重点对辖区内考点食堂实施驻点监督,全程监控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校食堂及考生集中用餐点:

1.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全部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2.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票制度,物料索票索证情况及相关记录。

3.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违法行为。

4.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

5.是否执行生熟分开切配的要求,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识,生熟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等。

6.粗加工场所是否分别设置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池,蔬菜和肉类清洗、加工是否分开,蔬菜是否按要求浸泡等。

7.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8.在高考考试期间,主要检查考点食堂的供餐方案、计划,核对供餐人数,对所购菜单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予以删除更换或采用有效的防患措施,督促考点食堂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

(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1.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2.是否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票制度。

3.是否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三)学校周边文具用品店:

是否出售假冒伪劣考试用具。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承接考生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导学校对考生开展针对性的考前饮食安全知识教育,不吃不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在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引导科学消费、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及时通报高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纪律,强化应急值守

各所执法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填写食品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驻点监督要做好餐饮服务重大保障活动监督检查记录并与考点食堂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在高考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如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及时妥善处置,降低事故损失和影响,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误报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局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将随机对各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所请于613将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上报县局餐饮服务股,邮箱:nhcyjgg@163.com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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